曲孝麗

河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曲孝麗,女,漢族,1963年9月生,山東昌邑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徠現任河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

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 天津師範大學生物專業學習
1985.07--1995.10 天津市第四十一中學教師、德育處主任、科研室主任
1995.10--1996.05 天津市第四十一中學校長助理、科研室主任
1996.05--1996.10 天津市第四十一中學副校長、科研室主任
1996.10--1999.05 共青團天津市河西區委書記
19徠99.05--2000.05 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街黨委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0.05--2001.12 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街黨工委書記
(1997.09--2000.07 天津市委黨校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2000.09--2001.01 天津市委黨校第19期培訓一班學習)
2001.12--2002.11 天津市河西區委常委、掛甲寺街黨工委書記
2002.11--2006.12 天津市河西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2003.10--2005.06 天津師範大學與韓國大佛大學合辦教育行政學碩士學位課程班在職學習,獲教育學碩士學位;2004.09--2004.11 天津市委黨校第56期進修一班學習)
2006.12--2011.03 天津市河西區委副書記
(2005.09--2009.06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社會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2007.09--2008.01 中央黨校第7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1.03--2012.07 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長,市社會組織工委書記(兼)、市社會團體管理局局長(兼)
2012.07--2013.03 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市社會組織工委書記(兼)、市社會團體管理局局長(兼)
2013.03--2014.12 天津市民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市社會組織工委書記(兼)、市社會團體管理局局長(兼)
2014.12--2016.12 天津市民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15.09--2016.01中央黨校第39期中青年幹部培訓一班學習)
2016.12--2018.01 天津市紅橋區委書記
2018.01--2019.03 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19.03--2021.01 山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山西行政學院)校長(院長)
2021.01-- 河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
中共十九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9年3月7日,山西省委組織部召開機關幹部職工大會,宣布中央和省委關於省委組織部主要領導同志調整的決定。中央批准:曲孝麗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省委研究決定:曲孝麗同志任省委組織部部長,兼任省委黨校(山西行政學院)校長(院長)。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曲孝麗的山西省副省長職務。
2021年1月17日,據河南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開幕式視頻畫面顯示,曲孝麗到會祝賀並在主席台就座,現已赴河南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