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目前,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具體主要包括的內容和條款如下(注意:這是一個作為示例的特許經營>合同模式,各個特許人在實際使用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進行修改。下面的敘述略去了合同前的雙方名稱、地址等確認以及合同結尾的簽字確認):
(一)合同引言
主要說明的是特許人的特許權內容、聲明特許人的商標是已經註冊過的合法商標、以及本合同的意圖。
(二)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
說明下文中的一些簡略詞的準確全稱,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獨佔許可”、“特許人的標誌”、“特許業務”、“生效日”、“加盟店店長”等。
(三)合同的主體部分
合同內容的主體部分共有二十二條說明,分別是:
第一條特許授權的內容
說明該特許權的授予對象、內容、時間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續簽等事項。
第二條加盟店的所在地點
說明加盟店的具體地址與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變更辦法、程序、條件等。
第三條特許費用
主要說明應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的名稱、內容、數額、交納的具體辦法以及未交的懲罰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許人單店的經營範圍及工作程序、特許人的部分手冊目錄、加盟設計圖及照片等。
一、特許經營權轉讓問題
1、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2、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二、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一般不少於3年。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
特許經營除了可以收取特許經營費,還可以收取保證金。
四、保密條款
特許人應與被特許人約定被特許人應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以及被特許人泄密時應承擔的責任。
五、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問題
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六、特許人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問題
對於由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產品,特許人對該產品的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七、特許人對被特許人的培訓、指導問題
特許人應當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八、終止特許經營資格的問題
特許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九、合同終止后,原被特許人的義務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註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誌,不得將特許人的註冊商標申請註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註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誌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製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
1] 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 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