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交通運輸局

固原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交通運輸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取消、下放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的職責
1.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鐵路、民航機場建設管理職責划入市交通運輸局。
2. 將市交通運輸局承擔的物流行業管理職責、口岸管理協調職責划入市商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交通運輸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公路運輸、公路養護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鐵路、民航機場建設管理工作。
(二)承擔全市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監管工作。組織規劃、協調和實施有關重點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對農村公路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路政綜合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
(三)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鄉客貨運輸市場管理,組織實施城鄉客運一體化規劃和建設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郵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職責;組織協調自治區、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五)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行業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
(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固原市交通運輸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工作及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
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制定綜合交通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交通運輸重點工程項目規劃論證、可行性研究、報批立項及建設工程的評估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工程設計文件審批和施工許可;組織公路工程質量監管和竣工驗收工作。
(三)綜合交通科
負責全市公路、鐵路、民航、郵政行業監管和協調工作;負責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工作;協調高速公路、國、省道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和公路路政執法監督、公路“三亂”治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市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
負責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指導鐵路、民航客貨運輸和城鄉道路客運、貨運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場站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客運汽車、出租汽車運營及運輸企業改革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道路運輸、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政策落實和應急預案編製並監督實施;承擔地方海事工作職責,負責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督促、協調公路安全保障、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的應急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防汛、抗震救災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市交通戰備工作職責。

人員編製


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製12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製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交通戰備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其他事項


固原市交通運輸局掛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其主要職責:貫徹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全市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日常工作。

附則解釋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二)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對市交通運輸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現任領導


局長:李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