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衛生局

衡陽市衛生局

徠衡陽市衛生局是根據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衡發200114號)和《關於市直黨政機關機構設置的通知》(衡發200115號)精神設置的機關單位。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愛衛辦)併入市衛生局,保留牌子。衡陽市衛生局是主管衡陽市衛生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轄衡陽市衛生監督所、辦公室、計財科、基婦科、合管辦、醫政科、疾控科、人事科、幹部保健科、科教科、中醫科、紀檢監察室、工會、紅十字會、醫學會、愛衛辦等16個部門。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葯政、葯檢、藥品監督管理職能划給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醫療保險(公費醫療)職能划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划入的職能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職業衛生安全監察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本市衛生工作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提出衛生事業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監督實施國家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
(二)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實國家對危害人群健康的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六)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研究擬定全市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
(八)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
(九)組織實徠施國家衛生機構編製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擬定全市愛國衛生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搞好城鄉愛國衛生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高度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寫全市衛生工作重要文件;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負責行政事務、秘書事務、機要保密、信息、信訪、文書檔案管理、新聞和宣傳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房產、計劃生育、保衛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規劃及管理,衛生信息統計、年報匯總的管理;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擬訂衛生財務管理規範;協助有關部門作好衛生行業內價格監管;對直屬單位的計劃、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衛生事業經費、專項經費及裝備的管理。
(三)衛生法制監督科
貫徹實施國家、省各項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醫療衛生技術規範、標準;對公共衛生場所衛生和醫療從業實行許可證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指導協調;負責衛生法制宣傳以及衛生行政複議工作。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研究和組織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實施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五)醫政科
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分級評審;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醫療事故的鑒定;負責醫療糾紛的調處;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組織緊急救護;組織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招生、徵兵體檢等工作;組織實施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執業資格考試、註冊及執業護士註冊等有關工作。
(六)疾病控制科
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負責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以及組織實施計劃免疫工作;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開展救災防病和撲滅重大突發疫情。
(七)科技教育科
研究擬定衛生科技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擬定重大疾病研究、應用研究的計劃和措施;組織協調醫學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指導直屬醫學學校的教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醫學學校的專業設置、招生計劃等有關工作;指導和協調醫學院校學生實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實施衛生系統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計劃工作。
(八)人事科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和人員編製的管理;研究制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幹部檔案、人事管理及幹部任免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考試及資格認定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九)中醫管理科
制訂和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藥人員;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醫現代化;負責中醫科教及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中醫藥人員的在職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農村中醫工作。
(十)合管辦
負責制定全市新型農村合作管理制度、基線調查方案及實施方案。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農村合作醫療運行中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的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指導督促試點縣(市)區信息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定期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和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彙報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展情況。承辦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市衛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城市愛國衛生管理科
負責管理城市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協調各城區和有關部門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小區(社區)、文明衛生單位活動;組織開展城市除“四害”(老鼠、蒼蠅、蚊子、蟑螂)、衛生宣傳、健康教育及其它城市社會衛生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農村愛國衛生管理科
負責管理農村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協調各縣(市)區開展創建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文明衛生單位和衛生示範戶活動;組織指導農村改水改廁、除“四害”及其它農村社會衛生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6名(含市愛衛辦5名)。其中:局長一名,副局長三名,市愛衛主任一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十四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四名(含市愛衛辦1名)。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趙安民,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曉康,分管科技教育、人事、老乾、機關黨委等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胡曉明,分管衛生法制監督、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疾病控制、衛生工會等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衡陽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肖友儒,分管紀檢監察、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等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陳蘭林,分管辦公室、計劃財務、醫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學會等工作;
黨委委員、市愛衛辦主任:劉枚武,分管愛國衛生工作。
地址:衡陽市石鼓區司前街1號
郵編: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