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前
曾任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林伯前,男,漢族,1956年8月生,福建省安溪縣人,本科學歷。
曾任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78年9月就學於南安師範學校;
1980年8月任晉江地區團委幹事(其間於1982年9月—1985年8月參加福建省電大語文類專業學習);
1987年7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其間於1991年10月—1993年5月在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掛職,任建設用地管理處副處長);
1993年10月任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96年5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長;
1997年8月任中共泉州市豐澤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其間於1997年9月—2000年1月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1年7月任中共豐澤區委書記(其間於2003年3月—6月參加中共中央黨校進修部進修三班第6期培訓);
2005年10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候選人、黨組成員;
2006年1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7年1月-2016年10月,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中共泉州市委第九屆委員,第十三屆、第十四屆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6年10月18日,泉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林伯前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1991年10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1993年10月被省土地局評為先進工作者,1999年2月被中共福建省委評為帶頭講黨課基層先進個人,2001年6月被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軍區司令部、政治部評為優秀預備役軍官,2002年10月被中國特產之鄉推薦暨宣傳活動組委會評為十大功勛人物,2003年7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評為全省“嚴打”鬥爭先進工作者,2003年8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八屆(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