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傳安,為中國清朝官員,本籍江西。於1824年(道光四年),因台灣北路械鬥事件,以鹿港同知代理台灣府知府。
鄧傳安,字菽原,號鹿耕,為中國清朝官員,本籍江西。進士出身的他於1824年(道光四年),因台灣北路械鬥事件,以鹿港同知代理台灣府知府,
任滿調離台灣后,又於1830年(道光10年)奉旨擔任
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
鄧乃翁方綱的門生,蓋翁典江西試時所得士也:
時方綱擬以《
釋文》諸卷屬
西江勤學之士,若萬載辛生紹業、
浮梁鄧生傳安、
南城王生聘珍、新城魯生肇光嗣光輩,博採諸書以勘訂之。既而聞吾友盧君有校證《釋文》鋟板於杭州,其業遂未竟(復初齋文集,卷一葉八,詩考異字箋餘序。文海版冊1,頁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