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水縣教育局

政府部門

鄰水縣教育局主要職責為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的調整,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置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駱小平:鄰水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胡道文:鄰水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鄰水縣中小學教學研究室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駱小平同志分管基教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研室、進修校、教育學會、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會,負責高中教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校園文化建設、科技教育、國防教育、語言文字、留守兒童、學生資助、教育民生工程、部省共建等工作。
張大斌:鄰水縣教育局黨委委員、鄰水縣人民政府督學
工作分工:協助駱小平同志分管成職股、督導室、技裝站、電教館、教育信息管理中心,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教育信息管理等工作
蒲雙銀:鄰水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現四川省馬爾康縣教育局副局長。
廖正輝:鄰水縣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駱小平同志分管監察室、教育工會、行政辦公室、婦工委、局關工委、教師離退休協會,負責紀檢監察、信訪維穩、大調解、局機關聯繫鄉鎮幫扶、局機關計劃生育、局機關綜合治理、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局機關檔案、局機關法制教育、局機關後勤服務、政務公開、教育宣傳等工作。
唐偉:鄰水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駱小平同志分管德體藝股、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負責初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藝體教育、德育教育、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人事教育工作、學生法制教育(含禁毒工作)、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局團工委等工作,代理局機關黨總支工作。
譚欽超:鄰水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駱小平同志分管計財股、項目股、籌建辦、安全辦、學校後勤管理股、校辦公司、文印廠,負責小學教育、審計、統計、校安工程、公辦幼兒園籌建、義保辦、學校布局調整、學校綠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學校綜合治理、校辦公司、文印廠、學校安全工作、師生消防安全、防火、防盜、防溺水、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處理和預防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等工作。
韋思祿:鄰水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廖正輝同志抓信訪維穩工作。
楊照榮:鄰水縣教育局黨委委員、鄰水縣招辦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縣招生辦全面工作。負責抓好大中專各類招生、自學考試工作,協助做好高中教育相關工作,履行對學校相關業務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服務等職責。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黨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局黨委日常事務,中省市縣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全局性重要會議的組織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參與制定全縣性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秘、教育宣傳、安全保衛、保密、目標管理、財物管理、後勤服務、計劃生育、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政務公開、聯繫鄉鎮、關工委辦公室等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和局機關法制教育工作。統籌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議案工作、教育年鑒和教育志的編寫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組織審定中小學、幼兒園使用國家規定的統編教材,規範學生自願征訂使用教輔資料,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規範中小學、幼兒園用書行為。科學擬定招生方案,規範招生秩序。制定基礎教育質量評估標準,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切實規範辦學行為。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的過程督查指導、質量評估工作,科學評價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做好校本課程開發、應用、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科研、學生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兒童教育和圖書信息工作,統籌管理科研成果的推廣使用及統計分析,指導科學研究基地學校、實驗基地學校、現代教育示範校、特色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審核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和調整。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的考試、招生和大中專招生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規範語言文字工作管理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以及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及成人教育;擬訂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教學實訓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實施;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及實驗實習基地建設;指導民辦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以及職業證書考試工作;審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的設置;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學生免費職業教育工作;承擔掃除青少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民辦幼兒園辦園資格審查、辦證和辦園指導,規範民辦幼兒園辦園行為,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德藝體股
管理學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團隊工作規劃,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教育、學生法制教育(含禁毒工作)、國防教育工作。指導縣青少年活動中心、各校德育基地和鄉村少年宮活動,規劃並指導有關德育活動、校本教材建設,協助人事股做好政教主任、團隊幹部、音體美教師業務培訓。管理學校體育教學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藝體教學指導性文件,抓好學校大課間操和課外活動工作,組織中小學生體育競賽和特長展示活動。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計劃財務股
牽頭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及年度計劃;負責全縣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統籌管理教育事業費、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經費管理的政策措施,監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全縣中小學及直屬單位財務預決算及校產管理。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信息系統開發、教育經費投入統計以及內審工作。辦理上級部門或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項目股
編製全縣中小學和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計劃,指導全縣學校教學、實驗用房和學生、教師生活用房以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加強對學校危房的安全檢查及監控,負責校安工程檔案建立和管理;督促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進行安全“三同時”審查;教育合作項目、爭取上級和社會扶持項目。合同計財股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統計上報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學校後勤管理股
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學校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後勤服務和管理、疾病防控和改革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類學校師生食堂的衛生管理、食品安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環境建設、教育保險等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負責組織對鄉鎮人民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堅持督政與督學、監督與指導並重。根據需要聯合有關部門聘請相關專業人員實施專項督導或者綜合督導;查閱、複製財務賬目和與督導事項有關的其他文件、資料;要求被督導單位就督導事項有關問題作出說明;就督導事項有關問題開展調查;向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提出對被督導單位或者其相關負責人給予獎懲的建議。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安全監督管理股
擬定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加強對學校及綜合實踐活動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的指導和監管;不定期對學校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督促整改,確保安全;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知識教育,督促學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杜絕學校以任何形式和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杜絕將學校場地作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全縣中小學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及人事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學校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工法制教育,規劃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教師、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等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專家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統籌規劃教師培訓和教師進修等培訓機構的建設,指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制定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大中專畢業就業制度的改革。負責教育系統外籍教師、專家的管理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國家各項資助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審核資助對象條件,督查督辦資助項目的兌現情況,辦理和審理貧困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牽頭辦理教育民生工程相關事宜,爭取和接受社會、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的助學捐款。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紀檢監察室
紀檢監察室屬縣紀委(監察局)派駐教育局的紀檢監察機構,承擔局紀委辦公室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風、工作作風以及廉政文化建設,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維穩工作、大調解工作、懲防體系建設、教育系統違紀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和違法案件的初查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籌建辦
負責教育局確定和安排的工程項目建設等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