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儲

備儲

倉庫制度用語。清制,各地庫藏之制,例有留儲、封儲、分儲、解儲、撥儲等名目,均為應解交戶部國庫之銀而儲於各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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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所謂備儲者,即於要衝之地,儲備一定數目之銀兩,以應急需。如,湖南辰沅道庫照例備儲銀二萬零五百八十兩(原儲為二萬兩,嘉慶二十五年經湖南巡撫奏請增加儲銀五百八十兩。此項銀兩系由各官攤捐之養廉銀,各儲於道庫)。備儲之銀,凡遇有急要之需,必須經核實並上報皇帝后,才得動用,不準先動支而後補奏。每於年底及新舊官員交接等照例盤查庫、倉之時,必詳明巡撫,由省派委隔屬之道、府官員親往盤查,並取具切實印結,移送藩司加具保結,專案送部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