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紳

鄉紳

鄉紳階層是中國封建社會一種特有的階層,主要由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當地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鄉或長期賦閑居鄉養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鄉村社會有影響的人物構成。他們近似於官而異於官,近似於民又在民之上。儘管他們中有些人曾經掌柄過有限的權印,極少數人可能升遷官衙,但從整體而言,他們始終處在封建社會的清議派和統治集團的在野派位置。他們獲得的各種社會地位是封建統治結構在其鄉村社會組織運作中的典型體現。

釋義


基本解釋
[country gentleman;squire] 鄉里的管理者與讀書人
詳細解釋
鄉間的紳士。《警世通言·桂員外窮途懺悔》:“施還年幼,岳丈支公雖則鄉紳,是個厚德長者。”《平山冷燕》第五回:“﹝宋信﹞便依舊闊起來,到鄉紳人家走動。”茅盾《子夜》八:“前清時代半個舉人,進不了把持地方的‘鄉紳’班。”

政治地位


鄉紳階層的 政治地位主要顯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鄉村社會貫通並領頭執行的角色。封建統治集團的政令、法令,無論採取何種傳播方式,欲使之傳遍鄉村社會,都必須經由鄉紳階層曉知於民。當權者只需將政策、法令告之鄉紳,餘下對鄉民的宣傳並使其執行的過程便由鄉紳負責。此種相當於統治階級最基層的政治地位,除鄉紳階層之外,其他階層很難承擔。
其二、充當鄉村社會的政治首領或政治代言人。在相對穩定的封建統治秩序下,鄉村民眾對朝廷政令及各種賦稅的服從或抗爭,首先反饋到鄉紳那裡,並聽從鄉紳的建議,爭取鄉紳的認同,再經鄉紳向官府反映民意。在這個由下而上傳遞鄉村民情民意的過程中,鄉紳刻意塑造自己作為一方民眾政治首領的形象,有時甚至與鄉民團結一體,充當鄉民利益的保護人,在經濟發生危機、朝政腐敗外顯時期,這一點尤為明顯。
因此,鄉紳階層是封建統治者與下層農民之間的橋樑。它一旦鬆弛、分解,社會政治秩序即會出現無序。

經濟地位


鄉紳階層經濟地位的高低主要表現在:佔有土地,擁有房產,承擔的賦稅及對鄉村經濟的間接支配力等方面。土地是封建社會最主要的生產資料,每個階層的經濟地位都與土地佔有量聯繫在一起,鄉紳佔有的土地遠多於農民,從土地中獲取的經濟利益高於農民,其經濟地位通常也高於農民。鄉紳的經濟地位還可以從對鄉村經濟的間接支配力上反映出來。鄉紳通過出租土地,控制租地農民的經濟利益,通過領頭集資修建水渠、道路,把持鄉村經濟生產要素,通過捐款救災,穩定當地民心,減輕官府的壓力,維繫著與鄉民、官府的經濟關係。

文化地位


鄉紳階層始終是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特別是在朝代更替,皇權易主的年代,鄉紳捍衛儒學的決心和勇氣更勝官吏一籌。這種對儒學長期不變的情有獨鍾,奠定了鄉紳階層在社會上享有 較高的文化地位。鄉紳階層的文化地位還與自身組成成分有關。鄉紳中的一部分人是通過科舉考試、退任或已在鄉村休閑的官員。這些人一生中曾經有過的高官厚祿、榮華富貴,都與對儒學的虔誠和追求緊密相連。他們從科舉制度中得到的不僅是入仕之途,同時也以此作用於儒學的發展,無形中影響著周圍的人的文化價值觀乃至社會價值觀,在這個過程中又逐步確立了自身 在鄉村社會中的文化主導者地位。
鄉紳還對鄉村社會長期存在的族權、神權擁有某種控制力,對鄉村社會的治安擁有管理與裁判權。通常情況下,族長由鄉紳綜合宗族意見推舉產生,或者得到鄉紳的合作認可;有的鄉紳本人就是族長,對一族擁有道德上名義上的首席權。神權的柄杖也大體如此,由於鄉紳文化程度相對較高,其政治和文化地位的結合,產生了神權上執行、解釋的可信度。此外,鄉紳出資辦地方治安隊或團練,大多還自任頭領,對鄉村社會治安進行控制、操縱,特別是在邊遠鄉村,鄉紳的軍事控制權尤其明顯。

歷史評價


由上可見,鄉紳階層是近代中國封建社會中一個不可忽視的 重要階層,他們的各種權力和社會地位,相當一部分是 皇權默許甚至授予的。封建上層統治者的目的是讓鄉紳在皇權不容易支配到的鄉村社會裡,控制底層人民,以補充地方行政能力的不足。同時,鄉紳又從宗族、統治者這些既得利益者處得到支持,這種這種管理方式 既可維護上層統治者的利益也維護宗族利益,在兩種勢力的支持下,使他們成為鄉村民眾的代表,構成封建統治在官府之外的又一股勢力。這股勢力既是皇權統治在社會底層的延伸,有時又是宗族和官府壓迫百姓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