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竹軒(1887~?),別號竹軒,直隸(今河北省)三河人,民國二十年(1931)年繼任邱縣公安局長,工作尤為儘力,邱縣警政成績卓著。
楊竹軒自行捐薪,辦理戒煙所,以備煙民葯資膳宿等費。
施以息事排解邱縣第五區賀釗鎮,奉令嚴禁毒品入境,以致觸怒
威縣、清河紅槍、大刀等會,意圖攻擊派出所事件。
捐資倡設醫學研究社,施送藥品醫治急難病症,全愈者不可數計。
悉心籌劃、躬身
布防擊潰民國二十三年(1934)一月,竄擾邱縣境的劉桂堂匪部。
他如修治道路,栽置樹株,整治清潔,提倡剪髮放足等事,靡不切實進行。
上峰二予記功、三予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