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場費

商業用語

出場費是舉行具有商業性質的體育賽事、文藝表演等活動時,由主辦方面按事先約定而付給參賽者或是表演團體或是個人的報酬。運動員、演員以自己勞動為公眾提供了具有娛樂、觀賞價值的服務,這是一種非物質形態的精神產品,可以滿足人們精神享受的需要,出場費正是這種文化勞務商品價值。

定義


出場費的數量通常受下列因素質影響;參賽者、表演者的技術水平;該項目及表演者在該國或是地區的社會地位或受公眾重視和歡迎的程度;表演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對表演者個人而言,表演者個人在體育運動隊或是文藝團體中的地位等。

案例


黎明3首歌收進60萬
對於黎明的演唱曲目是“2+1”,即鐵定唱兩首歌,還預備了一首返場曲目,目前定下來的歌曲是《今夜你會不會來》和《兩個人的煙火》。早幾天在北京的演唱會,樂基兒與黎明如影隨形,不知道這次樂基兒會不會再度陪伴黎明左右呢?“這我們就不清楚了,反正黎明方面列出的條件是一共負責7個人的吃住行,具體名單我們不知道。”排場如此之大,黎明的出場費是不是之前網上曝光身價表顯示的65萬元呢?這位工作人員笑著說:“他的要價一般是80萬港幣,不過還要看具體的邀請方是哪裡,會考慮到檔次、關係等因素,這次他要了60萬人民幣,和網上的數字差不多。”
柏芝蔡琴身價相當
從工作人員的話語中還可以知道,隨著《無極》的上映,張柏芝身價略有上漲,具體數字雖然對方沒有透露,但“20萬元肯定不止”。蔡琴的身價“和張柏芝差不多,畢竟她是成名的歌手,而張柏芝是以演戲為主的藝人”,至於早已退出一線的粱雁翎就只有幾萬元了。
張柏芝當晚將演唱《星語心愿》、《一個人背兩個人的債》等4首歌,而蔡琴準備的是《新不了情》、《被遺忘的時光》等曲目。粱雁翎雖然錢收得不多,但一樣要唱4首歌。張柏芝出場費雖然不比黎天王,但排場做足,也是7人同來,蔡琴則帶3個助理,粱雁翎則只有兩人隨行。
2016年4月,韓國明星黃致列透露他在中國的出場費是在韓國的100倍。其經紀人透露,黃致列最近推掉了中國兩個活動,其出場費為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