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連生

安慶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原處長

張連生,安慶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原處長。

批准逮捕


2015年10月14日下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安慶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處長張連生涉嫌受賄罪被逮捕。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受賄罪逮捕張連生(副處級)。
經初步偵查查明,張連生利用職務便利,在道路運輸監管、土地轉讓、土地交易款支付、駕校資質許可及業務監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賄賂。

雙開處理


2016年2月15日,安慶市紀檢監察網站公布了部分違紀人員的查處情況。安慶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原處長張連生被雙開。
張連生在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運輸管理處任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經商辦企業、公款旅遊、非法佔有公共財物、設立“小金庫”;違反群眾紀律,亂收費和通過下屬單位亂收費設立、使用“小金庫”。張連生因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201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2003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經2016年2月2日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張連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張連生違紀所得,收繳市公路運輸管理處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