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學習

概念學習

概念學習就是學習把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集合在一起並冠以一個名稱,把不具有此類屬性的事物排除出去。影響概念學習的因素主要有:概念的定義性特徵;原型;講授概念的方式;概念間的聯繫;學生在年齡、性別、智力、動機、情緒、經驗、民族、語言能力、價值觀以及使用學習策略上的個體差異等自身的因素。

定義


概念學習就是學習把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集合在一起並冠以一個名稱,把不具有此類屬性的事物排除出去。

基本內容


奧蘇伯爾認為,概念學習實質上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特徵;加涅認為概念學習是學習運用一類事物的關鍵特徵對事物進行分類。
概念具有邏輯的和心理的意義。從邏輯上講,概念是指在某一領域中因具有共同特徵而被組織在一起的特定事物。例如,“三角形”這一概念是指與其他幾何圖形明顯不同的一類客體。學生一旦掌握了某一概念的關鍵屬性,即區分某一類別與其他類別的一組特徵,就能確定他所見到的東西是否屬於這一概念。
幼兒在概念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要找出他所面對的一類物體的關鍵屬性。顯然,兒童所發現的關鍵屬性(他自己賦予某一概念的心理意義),與作為概念的定義(邏輯意義)的關鍵屬性之間,可能會有相當大的差異。例如,認為“會飛的都是鳥”。
奧蘇貝爾為了說明概念學習,以兒童學習“立方體”這個概念為例。兒童見過或玩過許多大小、顏色、質地不一的立方體。作為經驗的結果,他們歸納出了立方體的關鍵屬性。這些屬性是置於立方體的表徵映象之中的,這種表徵映象是兒童從經驗中形成的,在沒有實物時也能回想出來。奧蘇貝爾把兒童通過歸納發現一類物體的關鍵屬性的過程,稱為概念形成。儘管這時兒童可能還不知道這一概念的名稱,但已有了這一概念的意義(如下圖a所示)。
兒童入學以後,開始學習概念的名稱。學習概念的名稱也是一種表徵學習,在這種學習中,兒童學會用符號(如:立方體)代表他已習得的概念。在學習過程中,學生把“立方體”這個詞的意義等同於已有的表示這個概念的意義的表徵映象(如下圖b所示)。
奧蘇貝爾認為,兒童現在已經習得了這個概念的外延意義(denotative meaning),但是,每個概念還具有內涵意義(connotative meaning),概念的心理意義。內涵意義是指概念名稱在兒童內部喚起的獨特的、個人的、情感的和態度的反應。兒童的這類反應,取決於他們對這類物體的特定經驗。當然,像“立方體”這類名稱對大多數兒童來說只具有很少的內涵意義,但像“國家”或“朋友”這類概念有重要的內涵意義,對不同的人來說,顯然會喚起某種不同的情緒。
奧蘇貝爾指出,概念學習一般來說要經歷上述兩個階段,(1)形成概念;(2)學習概念的名稱。但在有些場合(如前面所列舉的“狗”的名稱學習),概念的名稱是在一開始就告訴兒童的。奧蘇貝爾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對形成概念與學習概念的名稱這兩者做出區分,都是很重要的。例如,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可能忘記了概念的名稱,但仍然記住了這個概念本身的意義;有時可能記住了該概念的名稱,卻忘記了它的意義。
上述概念的形成過程,是學齡前兒童的一種典型學習。但對學齡期兒童說來,大多數概念的意義是通過定義習得的,定義為學生提供了概念的關鍵屬性,定義本身也是一種“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