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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鵬

甘肅省圖書館助理館員

王鵬,男,甘肅省圖書館助理館員。因多次舉報同學考公務員舞弊,11月23日被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12月1日晚上,寧夏吳忠市市委、市政府向媒體通報,稱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鵬屬於錯案,王鵬於12月1日下午被釋放。另據悉,利通公安局兩位負有責任的領導被免職。

事件簡介


2010年11月23日9時許,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到達甘肅省圖書館,將25歲的助理館員王鵬刑拘。
11月25日,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向王鵬父親王志昌出示《拘留通知書》,其內容顯示,警方以涉嫌“誹謗罪”為名將王鵬刑事拘留。目前,王鵬被關押在吳忠市看守所。
寧夏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員30日透露,王鵬涉及的案件是適用涉嫌誹謗罪的公訴程序。此前,王鵬多次在網路發帖,聲稱其大學同學馬晶晶在共青團銀川市委招收公務員的招考考試中“作弊”。
一名來自寧夏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此案已經“驚動”當地“政界”,馬晶晶父親馬崇文系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母親丁蘭玉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市委常委、政協主席。

舉報經過


誹謗罪
誹謗罪
三年舉報遭刑拘
王鵬出生於江蘇省連雲港市一個普通工人之家,2003年考入蘭州大學中文系,馬晶晶是他本科四年同宿舍的同學。據其父王志昌向財新記者介紹,王鵬上學期間,偶爾跟家裡通電話,總會抱怨來自寧夏的舍友馬晶晶“遊手好閒,基本不學習”。兩人為此有矛盾,因為馬晶晶經常深夜打遊戲影響宿舍同學休息,王鵬曾在校外租房住。
據王志昌轉述兒子的介紹,2007年6月,王鵬和馬晶晶面臨本科畢業。當時,王鵬負責統計就業率,還未找到工作的馬晶晶直接將就業單位填寫為共青團銀川市委。令王鵬驚奇的是,2007年7月1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才正式開始報名,而馬晶晶也是在當天才報考共青團銀川市委學校部科員一職。
在這個400多人參加的公務員崗位考試中,馬晶晶過關斬將,連續獲得筆試第一名、面試第一名。事後,王鵬告訴父親王志昌:“在學校4年期間,馬晶晶除了體育課,其他課程很多不及格而補考,總成績總是排名倒數幾位,怎麼能考這麼好?”
據2007年寧夏統招公務員相關材料顯示,當年共青團銀川市委學校部科員職位計劃招收一人,報考人數達488名,最終錄取者名為“馬晶晶”。
王鵬認為馬晶晶在公務員招考中存在“作弊”問題,其家庭背景是重要因素。自2007年以來,王鵬曾多次致信國家公務員局、國家監察部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團市委,反映馬晶晶的“作弊”問題。但並未得到回應,為此曾在網路上發帖。
而據《南方都市報》的報道,舉報馬晶晶在公務員考試中涉嫌舞弊的並非王鵬一人。有舉報材料稱,發現馬晶晶“卷面近一半沒做”,“申論有1/3的標題題目未做”,在面試等環節,相關面試人員被“打招呼”。
公開資料顯示,馬晶晶的父親馬崇林曾任寧夏固原市涇源縣委副書記、縣長,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其母丁蘭玉曾任寧夏吳忠市委常委、總工會主席,分管婦聯和團委,現任吳忠市委常委、市政協主席。

各方反應


負責該案的一位石姓警察對《南方都市報》記者稱,刑拘王鵬是因為王鵬的發帖行為,損害了公務員考試的“秩序和聲譽”,警方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他還透露,這一行動是通過吳忠市公檢法各部門事前聯合開會協調討論,並獲得相關領導批示。
吳忠市公安局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30日對財新記者稱,刑拘王鵬、立案偵查只是“剛剛開始”,公安機關對相關事實進行過偵查,不存在“錯抓”“錯捕”,只有移送檢察機關、法院之後,才能判斷王鵬涉嫌“誹謗罪”是否成立。
一名寧夏警方人士則對王鵬的境遇表示“憂慮”。他說,雖然他個人“希望能還王鵬一個公道”,但三年前的公務員考試“作弊”是一個較難查證的事實。一旦“作弊”事實並不存在,或者難以證實,王鵬將處於“較為被動的處境”。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主任林維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表示,正常的舉報行為應該得到保護,特定機關應對舉報人的身份、隱私進行保密。若是王鵬的舉報不存在污衊、失實,未對馬晶晶造成特別嚴重的傷害,警方不應對其實行刑拘。此外,考試“作弊”是一個難以查清的概念,公民並非偵查機關,公民舉報中必然存在一定的漏洞,“應該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舉報人的舉報風險。”

進展


王鵬向記者展示釋放證明書
王鵬向記者展示釋放證明書
寧夏吳忠市公安局《關於糾正王鵬涉嫌誹謗案件的決定》
寧夏吳忠市公安局《關於糾正王鵬涉嫌誹謗案件的決定》
王鵬被拘事件於前天被媒體曝光,吳忠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吳忠市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了依法審查。審查結果認為,利通區公安分局在辦理王鵬案件中存在過錯,將本應屬於自訴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訴案件辦理,屬於錯案。
吳忠市公安局決定,利通區公安分局以涉嫌誹謗罪刑拘王鵬,使用法律不當,應當予以依法糾正,立即解除對王鵬的刑事拘留。
據王鵬的父親介紹,12月1日下午,王鵬已經獲准離開看守所,但父子未能見面。
吳忠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處理本案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長、利通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利通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澤祥予以免職;責成利通區區委對負有分管責任的利通區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汪紅東予以免職;責成有關部門對涉及本案件的相關事宜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