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營銷渠道
市場營銷渠道
市場營銷渠道(marketing channels)是由供應商、生產者、批發商和零售商所組成的一種統一的聯合體。市場營銷渠道的流程包括:實物流程(物流)、所有權流程、付款流程(支付流)、信息以及促銷流程。美國市場營銷學權威菲利普·科特勒:“營銷渠道是指某種貨物或勞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這種貨物或勞務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或個人。簡單地說,營銷渠道就是商品和服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過程的具體通道或路徑。
營銷渠道的特徵:
1.起點是生產者,終點是消費者(生活消費)和用戶(生產消費)
2.參與者是商品流通過程中各種類型的中間商
3.前提是商品所有權的轉移.
市場營銷渠道
1.通過技術創新保持 企業在市場中才有競爭力。
2.營銷渠道系統創造的資源對製造商的發展有彌補作用。
(一)渠道運作:以終端市場建設為中心
(二)渠道支持:由機械化轉向全方位化
(三)渠道格局:由單一化轉向多元化
(四)渠道結構扁平化
市場營銷渠道
(一)、直接渠道或間接渠道的營銷策略
(二)、長渠道或短渠道的營銷策略
(三)、寬渠道或窄渠道的營銷策略
(四)、單一營銷渠道和多營銷渠道策略
(五)、傳統營銷渠道和垂直營銷渠道策略(垂直營銷系統)
一、批發商
二、零售商(無店鋪零售、店鋪零售)
三、代理商
市場營銷渠道
營銷渠道系統設計的步驟
斯特恩(Stern)等學者總結出“用戶導向渠道系統”設計模型。將渠道戰略設計過程分為以下五個階段,共十四步驟:
(一)當前環境分析
步驟1.審視公司渠道現狀
步驟2.目前的渠道系統
步驟3.搜集渠道信息
步驟4.分析競爭者渠道
(二)制定短期的渠道對策
步驟5.評估渠道的近期機會
步驟6.制定近期進攻計劃
(三)渠道系統優化設計
步驟7.最終用戶需求定性分析
步驟8.最終用戶需求定量分析
步驟9.行業模擬分析
步驟10.設計“理想”的渠道系統
(四)限制條件與差距分析
步驟11.設計管理限制
步驟12.差距分析
(五)渠道戰略方案決策
步驟13.制定戰略性選擇方案
步驟14.最佳渠道系統的決策
營銷渠道結構設計
營銷渠道結構的三大要素是渠道中的層次數、各層次的密度和各層次的中間商種類。
渠道層次是指為完成企業的營銷渠道目標而需要的渠道長短的數目。
渠道密度是指同一渠道層次上中間商數目的多少。
中間商種類是指有關渠道的各個層次中應分別使用哪幾種中間商。
渠道決策比較與評價
(一)財務評估法
財務法(Financial Approach)是蘭伯特(Lambeit)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一種方法。他指出,財政因素才是決定選擇何種渠道結構的最重要的因素。這種決策包括比較使用不同的渠道結構所要求的資本成本,以得出的資本受益來決定最大利潤的渠道。
(二)交易成本評估法
交易成本分析(TCA,Transaction Cost Analysis),最早由威廉姆森(Williamson)提出。該方法的重點在於企業要完成其營銷渠道任務所需的交易成本。從根本上講,交易成本與完成諸如信息收集、洽談、監督表現等任務所需的成本關聯。在TCA方法中,威廉姆森將傳統的經濟分析與行為科學概念以及由組織行為產生的結果綜合起來,考慮渠道結構的選擇問題。
(三)經驗評估法
1.權重因素記分法
由科特勒提出的“權重因素法”是一種更精確的選擇渠道結構的直接定性方法。基本步驟:
列出影響渠道選擇的相關因素。
每項決策因素的重要性用百分數表示。
每個渠道選擇依各項決策因素按1~100的分數打分。
通過權重(A)與因素分數(B)相乘得出每個渠道選擇的總權重因素分數(總分)。
將備選的渠道結構總分排序,獲得最高分的渠道選擇方案即為最佳選擇。
2、直接定性判定法
進行渠道設計選擇時,直接定性判定法是最粗糙但也是最常用的方法。
3.營銷渠道成本比較法
把各個渠道模式的成本與收益作為最主要的評估因素,通過對投入和收益的比較選擇成本低收益大的渠道結構。
(四)營銷渠道評估數學模型
1.營銷渠道成本比較模型
2.營銷渠道利益比較模型
3.投資報酬率比較模型
渠道成員職能的界定
渠道成員職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推銷;
渠道支持;
物流;
產品修正;
售後服務及風險承擔。
渠道成員的選擇與激勵
(一)選擇渠道成員的原則
達到市場目標原則。
分工合作原則。
形象匹配原則。
同舟共濟原則。
(二).渠道成員選擇
對中間商的評價
1.經營能力:
資金能力、人員能力、營業面積、倉儲設施
2.經營水平,反映中間商經營的成效。
適應力、創新力、吸引力
3.周轉能力,指中間商的資金周轉能力。
(三)渠道成員的激勵
(1)提供優質產品
(2)給予適當的利潤
(3)共同進行廣告宣傳
(四)進行人員培訓
渠道衝突利弊
製造商與製造商、製造商與中間商、中間商與中間商之間甚至製造商與其直銷辦事處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凡事都有利有弊,益處:
1.有可能一種新的渠道運作模式將取代舊有渠道模式,從長遠看這種創新對消費者是有利的。
2.完全沒有渠道衝突和客戶碰撞的製造商,其渠道的覆蓋與市場開拓肯定有瑕疵。
3.渠道衝突的激烈程度還可以成為判斷衝突雙方實力及商品熱銷與否的“檢驗表”。
渠道衝突的基本類型
主要有三種:
第一是不同品牌的同一渠道之爭,
第二是同一品牌內部的渠道之爭,
第三是渠道上游與下游之爭。
竄貨的問題
(一)竄貨的類型
從性質上可分為:
惡性竄貨:即經銷商為牟取非正常利潤,蓄意向非轄區傾銷貨物;
自然性竄貨:一般發生在轄區臨界處或物流過程中,非經銷商惡意所為;
良性竄貨:所選擇的經銷商流通性很強,貨物經常流向非目標市場。
(二)竄貨的表現分析
1.中間商之間的竄貨。
2.經銷商與辦事處直銷工程客戶之間竄貨
3.更為惡劣的竄貨現象是經銷商將假冒偽劣產品與正品混同銷售,掠奪合法產品的市場份額,或者直接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進行傾銷,獲取非正常的利潤,打擊了其他經銷商對品牌的信心。
(三)竄貨的危害分析
1.影響渠道控制力和企業形象。
2.影響銷售業績。
3.損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無法得到合理回報。
4、影響決策分析:
發往甲地的貨物被悄悄銷往乙地,其“業績”體現在了甲地,在公司未確定竄貨時,總部會得到這樣的虛假數據,因而造成公司決策分析的失誤。
建立有效渠道衝突解決機制
(一)建立“預報警系統”制度
(二)渠道一體化、扁平化
(三)約束合同化
(四)包裝差別化
(五)價格體系化
營銷渠道在營銷過程中可創造以下三種效用:
1.時間效用。
即營銷渠道能夠解決商品產需在時間上不一致的矛盾,保證了消費者的需求;
2.地點效用。
即營銷渠道能夠解決商品產需在空間上不一致的矛盾。
3.所有權效用。
即營銷渠道能夠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
網路市場使營銷渠道的三種作用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在時間和地點上,它使產需不一致的矛盾得到了較為有效的解決,消費者在家中能以最近的地點,以較快的時間獲得所需的商品。商家也能在較短的時間內,根據消費者的個性化需要進行生產、進貨,並在最近的地點、以最小的費用將貨物送到消費者手中。
1.目標市場。
目標市場的狀況如何,是影響企業營銷渠道選擇的重要因素,是企業營銷渠道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市場因素主要包括:目標市場範圍的大小及潛在需求量,市場的集中與分散程度,顧客的購買特點,市場競爭狀況等。
2.商品因素。
由於各種商品的自然屬性、用途等不同,其採用的營銷渠道也不相同。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質,商品的時尚性,商品的標準化程度和服務,商品價值大小,商品市場壽命周期等。
3.生產企業本身的條件。
主要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企業的聲譽和形象,企業經營能力和管理經驗,企業控制渠道的程度等。
4.環境因素等。
一、渠道成員 廣義地說,構成IT產業鏈的任何一個組成部分,都是一個渠道成員。因此,廠商、代理商、經銷商以及用戶都是渠道成員,而且是基本渠道成員(basic channel member),因為它們擁有IT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權並相應地承擔實質性的風險。除基本渠道成員之外,像廣告公司、公關公司、市場研究機構、運輸公司等,它們並不擁有IT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權,也不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但是它們對IT產品或服務從廠商轉移到用戶手中這個過程具有促進作用,因此這類渠道成員被歸屬為特殊渠道成員(special channel member)。
相對於特殊渠道成員來說,基本渠道成員對該產業鏈系統的良性發展起著更為關鍵的作業,因此,基本渠道成員是營銷渠道管理的主要關注對象。
不僅IT產業鏈中存在這樣的營銷渠道成員及關係,其他任何一種產業鏈中也存在類似的營銷渠道成員及關係,只是渠道成員的叫法不同而已。因此,拋開具體的產業鏈,抽取出諸多產業鏈營銷渠道成員的共性,可以概括出基本渠道成員及關係。
二、渠道結構 營銷渠道的結構,可以分為長度結構,即層級結構;寬度結構以及廣度結構三種類型。三種渠道結構構成了渠道設計的三大要素或稱為渠道變數。進一步說,渠道結構中的長度變數、寬度變數及廣度變數完整地描述了一個三維立體的渠道系統。
1. 長度結構(層級結構)
營銷渠道的長度結構,又稱為層級結構,是指按照其包含的渠道中間商(購銷環節),即渠道層級數量的多少來定義的一種渠道結構。通常情況下,根據包含渠道層級的多少,可以將一條營銷渠道分為零級、一級、二級和三級渠道等。
零級渠道,又稱為直接渠道(direct channel),是指沒有渠道中間商參與的一種渠道結構。零級渠道,也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分銷渠道結構的特殊情況。在零級渠道中,產品或服務直接由生產者銷售給消費者。零級渠道是大型或貴重產品以及技術複雜、需要提供專門服務的產品銷售採取的主要渠道。在IT產業鏈中,一些國內外知名IT企業,比如聯想、IBM、HP等公司設立的大客戶部或行業客戶部等就屬於零級渠道。另外,DELL的直銷模式,更是一種典型的零級渠道。
一級渠道包括一個渠道中間商。在工業品市場上,這個渠道中間商通常是一個代理商、傭金商或經銷商;而在消費品市場上,這個渠道中間商則通常是零售商。
二級渠道包括兩個渠道中間商。在工業品市場上,這兩個渠道中間商通常是代理商及批發商;而在消費品市場上,這兩個渠道中間商則通常是批發商和零售商。
三級渠道包括三個渠道中間商。這類渠道主要出現在消費面較寬的日用品中,比如肉食品及包裝速食麵等。在IT產業鏈中,一些小型的零售商通常不是大型代理商的服務對象,因此,便在大型代理商和小型零售商之間衍生出一級專業性經銷商,從而出現了三級渠道結構。
2. 寬度結構
渠道的寬度結構,是根據每一層級渠道中間商的數量的多少來定義的一種渠道結構。渠道的寬度結構受產品的性質、市場特徵、用戶分佈以及企業分銷戰略等因素的影響。渠道的寬度結構分成如下三種類型。
密集型分銷渠道(intensive distribution channel),也稱為廣泛型分銷渠道,就是指製造商在同一渠道層級上選用儘可能多的渠道中間商來經銷自己的產品的一種渠道類型。密集型分銷渠道,多見於消費品領域中的便利品,比如牙膏、牙刷、飲料等。
選擇性分銷渠道(selective distribution channel),是指在某一渠道層級上選擇少量的渠道中間商來進行商品分銷的一種渠道類型。在IT產業鏈中,許多產品都採用選擇性分銷渠道。
獨家分銷渠道(exclusive distribution channel),是指在某一渠道層級上選用惟一的一家渠道中間商的一種渠道類型。在IT產業鏈中,這種渠道結構多出現在總代理或總分銷一級。同時,許多新品的推出也多選擇獨家分銷的模式,當市場廣泛接受該產品之後,許多公司就從獨家分銷渠道模式向選擇性分銷渠道模式轉移。比如東芝的筆記本產品渠道、三星的筆記本產品渠道等就如此。
3. 廣度結構
渠道的廣度結構,實際上是渠道的一種多元化選擇。也就是說許多公司實際上使用了多種渠道的組合,即採用了混合渠道模式來進行銷售。比如,有的公司針對大的行業客戶,公司內部成立大客戶部直接銷售;針對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用戶,採用廣泛的分銷渠道;針對一些偏遠地區的消費者,則可能採用郵購等方式來覆蓋。
概括地說,渠道結構可以籠統地分為直銷和分銷兩個大類。其中直銷又可以細分為幾種,比如製造商直接設立的大客戶部、行業客戶部或製造商直接成立的銷售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等。此外,還包括直接郵購、電話銷售、公司網上銷售等等。分銷則可以進一步細分為代理和經銷兩類。代理和經銷均可能選擇密集型、選擇性和獨家等方式。圖3形象地勾勒出了營銷渠道的結構類型。
三、渠道控制 概括地說,渠道的控制就是指通過對渠道的管理、考核、激勵以及渠道衝突的解決等一系列措施對整個渠道系統進行的綜合調控。公司建立起渠道系統,僅僅是完成了實現分銷目標的第一步,而要確保公司分銷目標的順利完成,還必須對建立起來的渠道系統進行適時的渠道控制。
渠道控制構成了營銷渠道管理的核心內容。渠道結構及渠道的搭建是一件相對容易的事情,而渠道控制則貫穿於渠道系統運行的整個生命周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