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匯演
文藝匯演
文藝匯演指的是文學和藝術表演,有時指文學或表演藝術,是人們對生活的提煉,升華和表達。
人類社會通過對文藝的傳承和提煉,不斷的提高文明的高度;使人幸福成為可能。文藝匯演,也稱文藝會演,是指各單位的文藝節目集中起來,單獨或同台演出。具有彙報、互相學習,交流經驗的作用。
包含以下幾項要件:
一、指導思想。
二、組織機構。
三、節目要求。
四、時間地點。
五、參演人員。
六、獎項設置。
七、工作進程。
八、後勤保障。
九、經費預算。
十、經驗總結。
獎項大體有:表演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與優秀獎、鼓勵基金獎、集體組織獎、優秀組織獎。有的另設節目創作獎,和其他獎項。
1.節目內容:思想健康、主題鮮明。形式創新,格調高雅,能展現精神風貌。
2.表演狀態:表演動作到位、恰當、得體。表情自然、大方,整體效果良好,感染力強。
3.藝術水平:說話、演唱或朗誦吐字清晰。歌曲節奏準確,演唱與伴奏配合協調,表演動作到位。
4.時間控制:超過時間可酌情扣分。
5.演員儀錶:演出服裝,化妝到位。文藝匯演評分標準細則。
(1)器樂類:(評分標準10分,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1分;綜合素質1分)
(2)形體類:(評分標準10分,基本功、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
(3)聲樂類:(評分標準10分,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
(4)語言類:(評分標準10分,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