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雲

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總會計師

郭雲,男,1961年9月生,四川富順人,在職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總會計師(副廳級)。

2020年5月,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郭雲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4年7月至1992年9月,先後在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財務處、辦公室工作;
1992年9月至1997年4月,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辦公室副主任;
1997年4月至2000年7月,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辦公室主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旅遊飲食服務公司經理;
2000年7月至2002年5月,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財會審計基建處處長、社員股金服務部主任;
2002年5月至2009年3月,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財會審計處處長;
2009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總會計師。

任免信息


2019年11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郭雲的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總會計師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2019年8月20日,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總會計師郭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4月,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總會計師郭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郭雲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目無規矩,擅權妄為,利用職權將親屬調入下屬企業工作;靠山吃山,損公肥私,幫助親屬在下屬酒店住宿享受非正常折扣,違規在下屬單位報銷處理個人費用;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項目資金分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申報、資金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大肆收受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給予郭雲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0年5月,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總會計師郭雲(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向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雲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郭雲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