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鳳山

原天津市體育局局長

劉鳳山,男,漢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曾任天津市體育局局長。

人物履歷


1981.07-1983.12天津市建築工程學校建築機械專業學習;
1983.12-1988.11天津鐵廠廠長辦公室秘書(其間:1985.01-1985.12在天津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1985.01-1986.11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專科學習);
1988.11-1990.05天津鐵廠黨委辦公室秘書、科長;
1990.05-1992.12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天津鐵廠巡迴法庭助理審判員;
1992.12-1993.10天津鐵廠修理分廠(工程部)黨委副書記;
1993.10-1994.01天津鐵廠廠長助理;
1994.01-1995.12天津鐵廠廠長助理兼勞動人事處處長、設備材料處處長;
1995.12-1996.10天津天鐵冶金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1996.10-1997.06天津市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天津天鐵冶金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1997.06-2006.11天津市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1997.01-2002.06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本科學習,1997.07-1999.07在南開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2003.03-2006.01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6.11-2009.05天津市總工會副主席、黨組副書記(正局級);
2009.05-2014.12天津市體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任免信息


2014年12月,審計署公報顯示,經審計發現,2011年至2012年,劉鳳山、天津市靜海縣體育局局長陳洪文、副局長馬天眾等通過虛假招投標和高價採購等方式,為其本人或親友持股企業謀取非法利益。2013年4月,審計署將此問題移送天津市委、市政府組織查處。2013年10月,天津市給予劉鳳山和陳洪文免職、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