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壽圖

陳壽圖

陳壽圖(1923~1970) 又名陳紅紅,民國12年(1923年)10月出生於福清城頭鎮五龍村一個貧農家裡。父親陳細細妹早年往新加坡苦力謀生。壽圖7歲進五龍小學讀書三年,11歲到海口中心小學三年級讀書,一年後即回家務農。

基本信息


壽圖於1949年8月參加鄉減租反霸鬥爭。1950年當選縣人民代表、農會委員,後任過鄉民政、稅務員、信貸員、鄉長、中共五龍鄉總支書記、海口區委委員、城頭公社黨委委員、城頭公社公安特派員。
1967年2月,他公開反對“造反派”組織向黨委、政府、公檢法機關奪權,反對採取軍管。他表示不參加任何群眾組織。是年11月他參加支左部隊舉辦的毛澤東思想學習班,公開主張劉少奇主席和各省委書記均不能打倒。他說:“20多個省委書記都打倒,形勢不是大好!”他發誓“文化大革命”不結束,就不參加工作。先後寫了《我的正確觀點》、《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論共產黨員修養)是紅修養》、《給中共中央一封信》、《給毛主席的一封信》等文章,公開闡明:“劉少奇是中共創始人之一,是個有高度馬列主義水平的革命家”、“鄧小平書記是有名的建國將領,貢獻很大,不應批判”、“不應發動群眾將忠於黨的主要將領和長征老幹部抓去掛黑牌、戴高帽、批判遊街示眾”;他直言“林彪說毛澤東思想是馬列主義的頂峰,我認為毛澤東思想是接受馬列主義來的,但不能說頂峰”,“早請示、晚彙報我認為是教條主義和唯心主義”。他痛心地寫道:“這次文化大革命從中央整掉了許多黨的有名望優秀人物,我認為完全錯誤。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開除劉少奇出黨,這使人氣憤永遠不平”。他直指:“林彪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靠奉承拍馬,騙取毛主席的信任,培養為接班人。他在中央搞宗派主義,奪取中央黨政軍三大權”、“林彪這樣搞政變,是破壞黨的團結和統一,給黨在政治上、組織上、經濟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他是個人野心家”、“陳伯達不是真理的人”。
1968年12月7日,縣“人保組”以“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攻擊林副主席、攻擊中央文革”的“現行反革命”罪名將壽圖刑事拘留。他當場嚴正聲明:“我是共產黨員”、“我不是犯人”,他在拘留證上籤注“反對軍管”!在獄中,他受到嚴刑拷打,仍然威武不屈地寫出《我有真理,必須堅持到底》、《我的觀點永遠不能改變》等文章,繼續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林彪在中共‘九大’搞宗派,壓倒一批老幹部,提拔一批不合格的人當中央委員”、“聶元梓、江青有什麼資格、有什麼功勞一下子就登台拜帥呢”、“林彪是一個別有用心的野心家,利用軍事力量奪取黨政領導權,利用中央電台廣播和報紙、刊物做為他們攻擊別人的宣傳工具”。他說:“他們可以殺我的頭,但殺不掉我的思想”、“就是死在監獄,也要堅持我的真理”!
1970年2月27日,縣人民保衛組以“現行反革命”罪名判處壽圖死刑,立即執行。同日下午,他被槍決在三山公社南兜嶺上。在刑車上,他頑強昂首,從被勒住的嘴裡艱難地發出“我有真理”的聲音。

英勇犧牲


1979年3月,縣人民法院組織人員複查,認定壽圖反對“文化大革命”,反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篡黨奪權的言行完全正確,被處死刑純屬冤殺,改判宣告無罪。同年4月3日,中共福清縣委召開全縣萬人平反昭雪大會。1980年1月追認壽圖為烈士。縣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為他建立烈士墓,發放撫恤金,並妥善安置遺屬生活和工作。同年3月28日,中共福建省委追授予“模範共產黨員”稱號,並作出《關於開展學習和宣傳模範共產黨員陳壽圖烈士事迹的決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輯錄烈士捍衛真理英勇獻身的生平事迹和文稿,作為新中國成立35周年案例展覽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