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合作夥伴
政治、經濟等的國際合作關係
全面合作夥伴,是指國家與國家或地區之間因為信任將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各個感興趣的領域都能展開合作的一種國際合作關係。全面合作夥伴關係是指國家與國家或地區之間因為信任將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各個感興趣的領域都能展開合作的一種國際合作關係。區別於戰略夥伴關係。二者相較,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建立在國家的安全利益上。而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則是基礎性和建設性的。
全面合作夥伴
戰略運用的前提實際上是存在敵我雙方,或敵我友三方,而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則是我、友雙方共同對敵的結盟關係。
中國按照外交關係親疏,從1996年開始將與建交國家的關係分為單純建交、睦鄰友好、夥伴、傳統友好合作以及血盟等5種關係。
其中,夥伴關係又被細分為:合作夥伴、建設性合作夥伴、全面合作夥伴、戰略夥伴、戰略合作夥伴、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夥伴關係又被細分為:合作夥伴、建設性合作夥伴(比如96年的印度)、全面合作夥伴、戰略夥伴、戰略合作夥伴、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這是我國外交上的一種分類(單純建交、睦鄰友好、夥伴、傳統友好合作以及血盟關係),以前只有朝鮮一個血盟國家,後來取消,現在我國並沒有血盟關係的國家,他們是一級高過一級的,比如查德只與我國有單純的建交關係,而巴基斯坦則是睦鄰友好。夥伴,傳統友好甚至於血盟關係,
全面合作夥伴
1994年,中國和俄羅斯宣布建立建設性夥伴關係。1996年,中俄雙方關係升格為戰略協作夥伴關係。
1996年,中國和巴基斯坦決心共同構築面向21世紀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2005年,中巴同意進一步發展兩國更加緊密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1997年,中國和法國建立全面夥伴關係。
1997年,中國和加拿大決定建立跨世紀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1997年,中國和墨西哥決定建立跨世紀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2003年,中墨建立戰略夥伴關係。
1997年,中國和美國決定致力於建立面向21世紀的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
1997年,中國與東盟國家表示確立睦鄰互信夥伴關係。2003年,中國和東盟國家宣布建立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
1998年,歐盟委員會通過了名為《與中國建立全面夥伴關係》的對華政策文件,以提高中歐關係水平。2001年,中國與歐盟決定建立全面夥伴關係。2003年10月,第六次中歐領導人在北京會晤后,雙方決定發展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1998年,中國和英國宣布建立全面夥伴關係。
1998年,中國與日本確定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1999年,中國與埃及建立面向21世紀的戰略合作關係。
2003年,中國和蒙古建立睦鄰互信夥伴關係。
2003年,中國和韓國同意建立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2004年,中國和匈牙利決定建立中匈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2004年,中國和羅馬尼亞決定建立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2004年,中國和烏茲別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與加深兩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2004年,中國和智利建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2004年,中國和阿根廷建立和發展戰略夥伴關係。此前,兩國關係定位為全面合作夥伴。
2005年,中國和秘魯宣布建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2005年,中國和孟加拉國建立長期友好、平等互利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2005年,中國和斯里蘭卡宣布建立和發展真誠互助、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2005年,中國和印度尼西亞宣布建立戰略夥伴關係。
2005年,中國與菲律賓決定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戰略性合作關係。
2005年,中國和克羅埃西亞宣布建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2005年,中國和哈薩克決定將中哈關係提升為戰略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