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流所

棲流所

清代管理流浪乞討人員的專門機構,類似於今天的救助管理站。在百歲坊巷內,如有異鄉人,生病無家可歸者,報到所中,設有房間、床鋪、醫藥、調治痊好,給錢二百文,出所自便。死則材葬均備。

簡介


清朝乞丐
清朝乞丐
“棲流所”是清廷為流浪乞討人員混碗養生飯設立的落腳棲身之地。“棲流所”的經費來自政府,由負責當地治安的“團正”和“團副”來管理。
清代的棲流所是以收容流民為職能的慈善組織,但其中又可分為不同類型,在職能方面存在相當大的差異,不能一概視之,江浙地區在嘉慶、道光年間出現的棲流所,主要是作為地方社會應對胥吏滋擾的手段而出現的,其救助對象和救助手段均非常有限。但隨著近代以後社會形勢的急劇變化和西潮的衝擊,棲流所救助對象的範圍有所擴大,救助手段也頗顯積極,已開始近代轉型的歷史進程。

棲流所碑


棲流所碑碑文是清光緒九年的西昌縣分縣以告示的形式刻寫的,內容極為信實可靠,儘管碑上殘留文字只有365個,卻向世人形象地再現了120多年前的“救助管理站”。
碑文的史料價值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棲流所重修於政府財力枯竭的清光緒九年,表明這種機構曾在清代相當一段歷史時期內存在過;二、棲流所里的乞丐有一定數量,來源和成分複雜:既有男丐,也有女丐,既有本地乞丐,也有外地乞丐,既有相對強勢的丐頭,也有絕對弱勢的普通乞丐;三、乞丐無論“遠近男女老幼”,不準丐頭及當地強悍乞丐勒索錢財、估吃霸拿棲流所供應的飲食、物品;四、男女有別,異性乞丐分房居住,不準“同地棲止”;五、乞丐應愛惜棲流所的公物,“院內瓦片木石責成乞丐頭隨時護惜,不準同類偷竊盜賣。”

發現


2009年9月23日,古鎮禮州北街82 號,一名男子吃力地從牆旮旯里拖出一塊石碑。在他身後,涼山彝族自治州博物館和西昌市文管所的考古人員正在焦急等待。
石碑上標明的就是120多年前的救助站。這是一塊只有上半截的紅砂石殘碑,長寬均為61.5 厘米,厚6厘米,字跡清晰可辨。碑文里出現最多的詞就是“棲流所”。
西昌市禮州鎮在清末社會治安混亂,政府出面管理,首先要管好‘叫花子’,所以才在這裡設立棲流所。

記載


《清會典事例·都察院·棲流所》:“順治 十年覆准,每城建造棲流所,交五城管理,俾窮民得所……如遇無依流民,及街衢病卧者,令總甲扶入所內,報明該司。”《清史稿·食貨志一》:“外來流丐,保正督率丐頭稽查,少壯者遞迴原籍安插,其餘歸入棲流等所管束。”

意義


棲流所碑的發現,以考古物證的方式從細節上復原了歷史,填補了歷史的空白點。把棲流所碑拓片收錄入目前正在編纂的《涼山州歷史碑帖全集》,因為這對於“研究晚清政府的社會福利制度和民政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