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兒,舊時漢族風俗,嬰兒出生三天或滿月,親朋集會慶賀,給嬰兒洗身。
洗兒
(1).舊俗,嬰兒出生后三日或滿月時替其洗身,稱“洗兒”。
前蜀 花蕊夫人 《
宮詞》之六三:“中尉傳聞三日宴,翰林當撰洗兒文。”
《資治通鑒·唐玄宗天寶十載》:“上聞後宮歡笑,問其故,左右以貴妃三日洗 祿兒 對。上自往觀之,喜,賜貴妃洗兒金銀錢。”
清 鄭珍 《江邊老叟》詩:“鞠躬但
道客難得,室后呱呱方洗兒。”
(2).把剛生下的嬰兒溺死。
宋 王得臣 《麈史·惠政》:“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為其貲產不足以贍也;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纔產即溺之,謂之洗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