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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清

信陽市淮濱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徠方清,男,1968年11月出生,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淮濱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人物生平


1968年11月出生,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
1975-1987 在學校讀書(縣一中,縣淮高);
1988-2000 縣司法局工作;
2000-2005 馬集鎮任副鎮長;
2005.08-2010.7 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2010.7至今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主要職務


制徠定全縣依法行政規劃和具體實施意見,經縣政府批准后組織實施;編製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組織、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組織起草縣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對縣政府印發的規範性文件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審核;審查修改各部門上報縣政府審議或批准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對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其他行政性文件從法律角度進行審核;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縣政府下發的規範性文件;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制問題的解釋工作;組織清理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編輯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彙編;審查上報縣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組織行政執法機關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組織實施全縣依法行政目標管理;分析研究全縣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在縣政府領導下對各部門和各鄉鎮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組織、指導或參與檢查全縣的行政執法情況;依法接受和處理對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的投訴;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制服務;審理不服各鄉鎮和縣政府各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申請縣政府複議的行政案件;代理縣政府的行政訴訟和經濟、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全縣的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工作;審查上報縣政府備案的重大行政複議決定;負責執法人員上崗培訓,認定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主體資格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審核頒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證》和《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仲裁機構開展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淮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按正科級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