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縣人民政府

國家行政機關

富民縣人民政府是富民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現任領導


姓名職務
王磊富民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縣長
石固、周明、帕錢保、吳陽青、周燕妮、楊艾坤富民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副縣長

主要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決定,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或實施細則,加強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二)參與縣政府政務、管理縣政府事務、綜合協調縣政府各職能部門。
(三)承辦上級文件、指示,報縣政府審批決定。承辦富民縣人民政府向昆明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承辦上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其部門,富民縣委、縣人大、縣政協轉由富民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四)負責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的草擬、審核和發布工作,做好各鎮(街道)、各部門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備案審查。
(五)負責富民縣人民政府召開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富民縣人民政府領導落實會議決定事項。(六)負責承辦各鎮(街道)及各部門向縣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辦理意見,報富民縣人民政府審批。
(七)負責富民縣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富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富民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協助富民縣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富民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八)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
(九)負責外事僑務日常工作,完成市外僑務辦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對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辦公室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十一)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指示開展調查研究,承擔縣政府重點課題以及縣政府領導交辦的調研工作,調查反映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形成材料上報縣政府領導,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十二)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和各部門行政執法活動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三)依法審查確認並公告縣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許可主體資格,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
(十四)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辦理涉及縣政府的法律事務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草擬縣政府綜合性文稿及縣政府領導講話稿提綱、工作彙報和致辭等文稿;做好縣政府領導的日常事務及其他事務服務工作;做好縣政府部門的協調服務工作;辦理有關來文,起草、修改、初審、校對有關文稿;參與縣政府或政府辦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負責縣政府外事僑務日常工作,完成市外事僑務辦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年度政務信息上報任務;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
為縣政府領導日常事務及其他事務做好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各類批示件,交辦件的登記、轉辦、反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縣長辦公會、政府全體成員會等重要會議方案擬定、會務組織、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編髮工作;做好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主任交辦的各類文件、電報、重要資料的預處理;負責縣級來文、請示、報告等文件的登記、分發及預處理;參與縣政府或政府辦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大事記的編輯工作,起草辦公室計劃、工作總結等材料;完成年度信息上報任務;做好“縣長信箱”、“企信通”的管理和使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督查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完成縣政府或政府辦年度信息上報任務;開展信息綜合調研,負責政務信息內刊的編印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各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以及辦公室各科室人員信息任務的分解,督查督辦工作;為縣政府領導的日常事務及其他事務做好服務;做好聯繫縣政府部門的協調服務工作;辦理有關來文,起草、修改、初審、校對有關文件、文稿;參與縣政府或政府辦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機要文書科
接收、分發和傳遞各級黨政機關的來文,包括明傳電報,各類刊物、資料等;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文件、材料的分發、整理歸檔和銷毀等工作;負責電子公文傳輸系統、傳真機複印機及一體機的管理使用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建立、開發和應用;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印鑒介紹信、證明及其他檔案的管理工作;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完成年度信息上報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應急管理科(富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富民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承擔市應急辦及其他上級應急機構安排部署的工作,執行、督促、落實縣應急委的決定;組織編製、修訂並初步審議富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指導督促相關部門編製、修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及其他預案,做好全縣各類應急預案的收集、整理、歸檔;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應急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預測預警機制,建立完善全縣應急信息平台體系;負責應急信息發布、報送,應急視頻點名和突發事件視頻報送系統的使用、維護以及應急短波衛星電話呼叫值守工作;完成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縣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富民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富民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富民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
負責牽頭制定全縣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審查確認並公告縣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負責全縣規範性文件的組織清理、彙編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的解釋;負責對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定期評價工作和全縣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代理縣政府參加行政訴訟,辦理涉及縣政府的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