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檢察院

法律監督機關

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主要職責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檢察機關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對下級人民檢察院相關業務進行指導,部署全市檢察工作任務。
依照法律規定對由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開展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對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
負責應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以及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
負責應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提起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負責應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對監獄、看守所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開展對監獄、看守所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受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對市中級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一審判決、裁定,依法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對全市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理論研究工作。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以及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協同市級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以及人員編製,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教育培訓工作。
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務督察工作。
規劃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財務裝備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其他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內部機構


辦公室(新聞宣傳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外事、保密、檢務公開等工作。協助院領導同志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組織實施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布會和重大新聞宣傳報道活動。負責全市涉檢輿情檢測、研判等工作。
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等工作。辦理市級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二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市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等工作。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三檢察部: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等工作。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行政申訴案件。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第四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等工作。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五檢察部: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負責羈押必要性審查等工作。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六檢察部: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等工作。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第七檢察部:負責受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室:調查研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並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等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司法辦案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涉案財物監管、案件信息公開、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等職責。統一組織司法規範化建設和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管理和需求統籌。
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檢察院規定、決定的情況進行督察。承擔檢察官懲戒有關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檢察業務保障部(法警支隊):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檢察技術工作的管理、指導,承擔有關案件的物證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等工作,組織重大疑難案件的會檢。負責檢察信息化工作。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的指導,依法履行檢察輔助職責。檢查監督司法警察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協調、指揮跨區域的重大警務活動。負責本院警務保障和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檢察事務保障部:負責制定實施全市檢察機關財務和裝備規劃,編製市人民檢察院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本級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等工作。
人事處:負責幹部人事工作。
組織教育處:負責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基層基礎建設等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和派出機構的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姓名職位
王錫友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
孟蓮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二級高級檢察官
任建波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王殿彬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畢新狀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姜夕同威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三級高級檢察官助理
劉海波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許德權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肖桂榮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檢察委員、檢察員、三級高級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