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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新
銀川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
張明新,漢族,1971年10月出生於甘肅民勤,中共黨員,寧夏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曾任銀川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市接待辦主任。
張明新,漢族,1971年10月出生於甘肅民勤,中共黨員,寧夏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歷任寧夏軍區給水工程團連長、副營長,銀川市政府研究室辦公室副主任、城市經濟調研科科長,市委辦公廳綜合事務主管,銀川市委督查室副主任,銀川市委督查室主任。
曾任銀川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市接待辦主任。
2013年10月21日,銀川市委組織部發布《中共銀川市委員會幹部任前公示公告第13號》,時任銀川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張明新,擬任銀川市委督查室主任。
主要實績:參與組織銀川市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巡視督查工作,建立以重點園區建設、美麗銀川行動等為主要考評內容的專項考核體系。主持開發了“銀川市項目督查管理系統”。整合建立“銀川政務微博群”。
2018年4月,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銀川市政府超標準接待問題。
2016年4月21日至22日,外省某市一行15人到銀川市學習考察,銀川市政府分別於4月21日中午、晚上和4月22日中午,3次超標準接待,並在接待中提供香煙,用公款購買贈送15盒枸杞。銀川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政府副市長楊有賢,銀川市人大副主任陳軍、原副主任金平、楊傑,銀川市委辦公廳原主任赫天江(現任市政府秘書長)、銀川市人大辦公廳主任張曉東等人先後陪同就餐。3次超標準接待由銀川市接待辦工作人員納鵬翔安排,費用經接待辦主任張明新簽批報銷,並經張明新同意違規贈送枸杞。張明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