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稅

知識稅

知識稅(Tax on Knowledge)。1712年,英國國會在托利黨人操縱下通過法案,規定對所有報刊一律徵收印花稅,同時對報刊使用的紙張徵收紙張稅,刊登的廣告徵收廣告稅,以及後來出現的報紙副刊稅等,統稱為知識稅。知識稅開徵以後許多報刊不堪重負,被迫停刊。自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之後,逐年取消了廣告稅、印花稅和紙張稅。背負了150年的沉重經濟包袱徹底解除了,使得英國報業的活力大增,發展步伐明顯加快。

知識稅的影響


英國政府徵收“知識稅”,既可以增加財源,又能達到控制報紙的目的,這種通過經濟手段對新聞業的控制(簡單概括,便是“欲禁於徵”)相對於之前實行的皇家特許出版制度來說還是一種進步。
知識稅使當時很多媒體的破產,抑制了媒體業的發展同時一定程度破壞了媒體自由化進程,限制了言論自由。但亦通過此舉,穩定了社會秩序,促進當時工業化的進程。同時促進了廉價報紙的產生。

知識稅的抗爭


反抗知識稅的鬥爭在英國持續了近150年,其中較早的是1744年——1745年出版的日報《便士倫敦郵報》(The Penny London post),該報拒絕繳納印花稅持續出版約300天,因價格低廉和刊登的新聞較多,人們瘋狂搶購,引起很大的震動。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廉價報紙。後期叫著名的廉價報紙便是1830年1月由赫瑟琳頓創辦的《窮人衛報》(Poorman‘s Guaidian)(最初叫《人民便士報》),該報公開抵制知識稅,堅持出版了五年,表達了英國工人階級對這個問題的態度。
隨著新聞傳播產業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出於商業利益,報業主們的反抗呼聲愈烈。在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的背景下,各種對報刊徵收的稅金開始逐步減少。1853年廣告稅被廢除,1855年印花稅被廢除,1861年最後一項知識稅——紙張稅被廢除。由於英國的法律屬於海洋系法律,所以限制新聞出版的法律被廢除即意味著英國新聞出版自由的最後確立。

知識稅稱呼的由來


“知識稅”是一種諷刺性的說法,最早見諸約翰 ·亨特和利 ·亨特出版的《考察家報》,該報繳納印花稅,但是在頭版上總是稱之為單數的“知識稅”。後來,“知識稅”的英文就用複數來統稱紙張稅、印花稅和廣告稅了,直到1855年才全部取消,英國的報刊數量隨之猛增,一批全新的大眾化廉價報刊在英國誕生了。然而,工人報紙等激進報業則在這種商業化的衝擊下遭遇了市場抑制,最終徹底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