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覆蓋省級全域全業的試驗區
內陸開放徠型經濟試驗區,是國家批准設立的覆蓋省級全域全業的試驗區。國務院在中國內陸地區先後批准設立了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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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是國家批准設立的覆蓋省級全域全業的試驗區。國務院在中國內陸地區先後批准設立了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2012年9月10日,《國務院關於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的批複》(國函〔2012〕130號),同意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設立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原則同意《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標誌著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為中國內陸地區第一個對外開放試驗區、全國首個以整省域為單位的試驗區。
20徠16年8月5日,國務院同意設立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按照《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複》(國函〔2016〕142號),試驗區的範圍為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