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覆蓋省級全域全業的試驗區

內陸開放徠型經濟試驗區,是國家批准設立的覆蓋省級全域全業的試驗區。國務院在中國內陸地區先後批准設立了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基本簡介


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是國家批准設立的覆蓋省級全域全業的試驗區。國務院在中國內陸地區先後批准設立了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2012年9月10日,《國務院關於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的批複》(國函〔2012〕130號),同意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設立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原則同意《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標誌著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為中國內陸地區第一個對外開放試驗區、全國首個以整省域為單位的試驗區。
20徠16年8月5日,國務院同意設立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按照《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複》(國函〔2016〕142號),試驗區的範圍為全境。
2020年4月13日,《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複》(國函〔2020〕36號),國務院同意設立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挖掘區域合作潛力,推動資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動,加快構建內外並舉、全域統籌、量質雙高的開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條內陸省份雙向高水平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