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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師
詞語
民師,漢語詞語,意思是古代管理民事之官;民眾的師表;民辦學校教師的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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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證解釋
引證解釋
⒈ 古代管理民事之官。
《左傳·昭公十七年》:“自顓項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為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
⒉ 民眾的師表。
《漢書·武帝紀》:“諭三老孝弟,以為民師。”
⒊ 民辦學校教師的簡稱。
《光明日報》1988.11.18:“冒領民師補助,截留建校經費,雙廟小學校受到處分。”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民師
釋義
“民辦教師”的簡稱
拼音
mín shī
近義詞
教師
出處
《左傳·昭公十七年》
注音
ㄇ一ㄣˊ 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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