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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事投資活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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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主體
從事投資活動的人
投資主體亦稱“投資人”、“投資者”,是“投資客體”的對稱。投資主體對投資方向、投資數額有決策權; 有足夠的投資資金來源; 對其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和支配權,並能自主地或委託他人進行經營。投資主體應是法人或自然人。如中央政府投資主體、地方政府投資主體、企業投資主體、個人投資主體等。
投資主體是三權的統一體:
決策主體:擁有投資決策權 責任主體:承擔政治、法律、社會道德等風險 利益主體:享受收益權(包括盈利性的收益和非盈利性的收益)投資主體的實質是經濟要素所有權在投資領域的人格化。
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投資基本上屬於國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投資主體呈多元化趨勢。目前我國的投資主體有:
(1)中央政府作為投資主體,其投資重點一般為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基礎工業、極少數大型骨幹企業和國防、航天、高技術等戰略產業的投資。
(2)地方政府作為投資主體,主要從事區域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社會福利等方面。
(3)企業作為投資主體。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更新技術,改進工藝等要求,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進行投資活動。
(4)個人作為投資主體。相對於前三個投資主體而言,它具有範圍廣,數額小,靈活性強等特點。
(5)外國投資主體。指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對我國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外商獨資、合資和合作經營等。
不同的投資主體擔負不同的投資任務,採取不同的投資方式。它們既是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繫的,既可單獨投資,又可以不同投資主體聯合投資,由此構成了我國有機的多元化的多層次的投資體系。
1、分工依據
投資主體在投資動機上的差異、投資利益歸宿上的差異和投資能力上的差異。
2、投資主體的投資範圍
投資主體範圍的劃分就是關於一定投資主體主要投資領域的界定。
3、投資主體社會分工的重要作用
合理分工可以調動各階層、各領域勞動團體和勞動者的積極性;能充分發揮各投資主體的優勢,使社會資源配置更加合理;有利於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合理化;有利於中央、地方、企業和個人在國民收入分配過程中比例合理、利益協調
而在尋求投融資的過程中,或者是達到了相關的投資后。我們應該怎樣來好好的處理與他們之間的關係呢?以下幾個技巧或許會對存在上述疑問的朋友們一點警示。
1、找到正確的投資人
天使投資,風投和大型的公司都有不同的投資配置文件。每一個都有特別的動機,以及他們使用來評估創造價值的流程。如果你和錯誤的投資人進行合作,意味著你在滿足投資人的目標,而這個目標與你的業務目標並不一致。要找到一個與你建立企業目標一致的投資人。
2、在如何擴大價值方面接受共同的觀點
在合作夥伴的開始,花時間匹配業務和市場的事實,然後討論你們的策略,並且這個策略如何擴大業務價值。確信雙方都清楚他們會扮演的角色,以及期望投資人如何涉入和為業務增加價值。成功的關係起於設立和溝通正確的預期,當在這些預期中,有事情必須發生變化時,雙方需要敞開的溝通。
3、為雙方調整正確的動機和想得到的結果
清楚地把你和投資人的個人的、專業的、財務的目標擺出來。確定你們可以一起工作實現彼此目標的領域。投資人心裡可能會有一個時間表,關於退出和退出價格。這些會影響他們對各種戰略決策的觀點。作為一個CEO和管理團隊,你也會對如何發展業務有特別預期。把這些都擺在桌面上,尤其如果你們有爭執,你可以之前並且友善地管理這些預期。
4、利用你的投資人的經歷,不只為了錢
和你的投資人針對他們在哪些方面可以幫助你推動企業前進,進行交流探討。一些機會就會顯露出來。比如你的投資人認識一家企業的法人,你會驚訝你的投資人可以提供你超過金錢以外的其他支持。投資人看過很多成功和失敗,能夠分享他們的建議。他們也有一大堆社會關係,甚至潛在的客戶關係,能為業務帶來價值。不要忽視這些無形資產。
投資人會是你的管理團隊的關鍵一員。所以你需要和他們建立強有力的、持續的關係,就如你和其他關鍵成員的關係一樣。最大程度的使用你的投資人,會為你的企業成長添磚加瓦。
投資人對於企業來說不僅是金融上的支持。在我接觸的投資人中,我發現他們願意付出和提供更多來幫助他們所投資的企業,這些付出也不僅僅局限在金錢。畢竟企業的發展也會為投資人帶來可觀的經濟回報。
簡單來說大約可分為四個層層遞進的方面:看方向,看能力,查瑕疵,談價格。
首先看方向;市場空間要足夠大,沒有巨頭擋路,踩對時間點,別等別人都收穫了,你才去播種。
其次看能力;團隊背景,是否有足夠的相關行業資源、商業經驗、技術積累,看行業競爭情況,進不了前三,這事就基本沒戲;看營收狀況,一切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創業都是耍流氓。
再次看查瑕疵;產品數據是否有注水,公司概況是否有不實之處,財務預測是否靠譜;各股東股權結構是否合理,前一輪投資者股權如果過多,後續的投資機構就很難進入,一般投資者希望創始團隊保持相對較高的持股比例,因為團隊中關鍵人物的退出絕對是導致創業公司失敗的普遍原因之一;
最後談價格;有PE法(按利潤倍數)、PS法(按市銷率倍數),橫向比較法(同業橫向比較,以及投資機構間出價比較),用戶量折演演算法,18個月成本預估法等等等。
按投資者是否進入了直接投資過程又可分為:
(1) 直接投資主體。指直接運用資金執行資產投資職能的經濟主體 (法人或自然人),如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企業、政府和個人。
(2) 間接投資主體。指運用貨幣資金購買股票、債券,間接從事投資活動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