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知覺理論
自我知覺理論
自我知覺理論是考察行為是否影響態度的理論。
該理論提出,當問一個人關於某事物的態度時,個體首先回憶他們與這種事物有關的行為,然後根據過去的行為推斷出對該事物的態度。自我知覺理論認為態度是在事實發生之後,用來使已經發生的東西產生意義的工具,而不是在活動之前指導行動的工具。
自我知覺理論在對行為進行預測時,使用態度使已經發生的行為具有意義。當態度不夠清晰,模稜兩可時,自我知覺理論能更好的預測行為。例如,當你對某一個事件缺乏經驗或過去對他考慮較少時,你會傾向於從你的行為中推斷自己的態度。
自我知覺理論是由D.J.比姆(D.J.Bem)在1972年提出,主要闡釋行為是否影響態度。
在態度的自我知覺上,認為在沒有外界環境壓力時,通常認為我們的行為是表達真實態度的。當存在著明顯的外部壓力時,會認為我們的行為是由於外部原因的。在動機的自我知覺上,由於高獎賞而從事某種活動,導致把行為原因歸之於外部,由於低獎賞而從事某種活動,導致把行為原因歸之於內部。這就是說,對於從事某種活動給予過分的肯定,將破壞對這個活動的內在興趣。
有關研究表明,自我知覺理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在一定條件下起作用:如果人們先前對某事具有明確一貫的態度,則它不起作用;如果人們先前對某事不具有明確一貫的態度,則它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