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規律

執政規律

徠馬克思主義認為,規律是客觀事物之間內在的必然聯繫,決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和趨勢。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意識形態的國家,執政體制和執政方式肯定會有重大差別;即便是相同社會制度、相同意識形態的國家,因其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階段性差異,執政體制和執政方式也會有所區別。但僅僅承認差別是不夠的,人類社會的執政這一現象是存在共性的,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政黨執政的規律,就是政黨在控制和行使政治權力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反映政黨政治本質和必然性的法則和客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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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執政規律】
執政規律包含多方面的內容,如,執政黨必須明確提出和不斷更新自己的綱領和政策,並通過立法,把它變為國家的法律;執政黨都要用特定的價值觀來凝聚民眾,有效地規範社會成員的行為;執政黨都要為鞏固執政地位而擴大自己的社會基礎;執政黨必須以富民強國為己任,追求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執政黨都要通過解決社會問題顯示自己的能力;執政黨都要通過對政治權力的有效控制實現對社會發展的調控和引導,同時都必須用權力制約權力以抵禦權力的腐蝕性;執政黨必須加強自身建設,保持良好形象,以爭取民心;執政黨都努力擴大自己政策主張的包容性,都為了順乎民意而不斷調整自己,等等。由於政黨執政規律本身所具有的複雜性和動態性的特點,我們很難將其全部概括出來。
徠政黨執政規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觀性,執政黨是否按規律辦事,不僅關係到執政黨的地位,而且關係到國家的發展,社會的穩定,人民的福祉。執政黨只有充分尊重和自覺運用執政規律,才能達到長盛不衰、永葆青春的目標;無視和違背執政規律,必將招致亡黨亡國的禍害。因此,執政黨必須研究和遵循執政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