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讀音wǎng sǐ,漢語詞語,意思是含冤而死。
1、因冤枉或不應受的損害而死。《後漢書·天文志下》:“太傅
陳蕃、大將軍
竇武、尚書令
尹勛、黃門令山冰等皆枉死。”《梁書·陸襄傳》:“鮮於平后善惡分,民無枉死,賴有陸君。”唐
白居易 《
偶作》詩之二:“
乖龍藏在牛領中,雷擊龍來牛枉死。”唐 牛僧孺《玄怪錄·郭元根》:“吾忝大丈夫也,必力救之。若不得,當殺身以狥汝,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
2、指冤抑而死的人。清
趙翼《憫忠寺石壇相傳唐太宗征高麗回瘞戰骨處》詩:“由來戰爭地,枉死徧郊原。”
3、按生死簿,死期未到就被殺害。枉死後會成為孤魂野鬼,不能超生。《
西遊記》:“又到枉死城....判官道:‘陛下,那些人都是那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
草寇,眾王子、眾頭目的鬼魂;儘是枉死的冤業,無收無管,不得超生,又無錢鈔盤纏,都是孤寒餓鬼。陛下得些錢鈔與他,我才救得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