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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戈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

鄭戈,1972年生,四川省自貢市人,法學博士,現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曾任職於四川省自貢市公安局、北京大學法學院和香港大學法學院。主要研究領域是中國憲法、比較憲法和法理學。

人物經歷


法學學士(四川大學,中國) ;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北京大學,中國) ;
法學碩士【LLM】(美國杜克大學,美國) ; SJD(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博士,
曾經在中國,加拿大和美國受過教育。87年以15歲低齡考上四川大學法學院
1991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1991年至1993年在四川省公安廳工作;
1993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學院(時為法學系),攻讀法學碩士,師從王哲教授;
1996年,繼續師從王哲教授,攻讀法學博士,與強世功、趙曉力被譽為“北大法學三劍客”;
1998年提前畢業,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講師。
2000年7月,他應邀到美國密歇根大學作訪問學者,然後獲得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著名的康納特獎學金,並成為博士候選人。
在2001-2002年學年,他就讀於美國杜克大學並獲得LLM學位,同時,在杜克大學講授中國法律課程。去港之前,他是哥倫比亞大學愛德華茲研究員,2004年1月—2014年任職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2014年至今,擔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
鄭戈教授的研究集中於憲法和法律理論。其碩士論文《法治的可能性及其限度》,以“公共選擇理論”為模型,分析它對憲政民主和法治提出的新問題和新解釋,並結合中國實際,探討實現法治的可能性及其約束條件。博士論文注重研究馬克斯。韋伯的社會和政治思想,將韋伯學說置於西方法律傳統的大背景之中,分析了韋伯所接受的系統法律教育對他切人問題的方式和解決問題的辦法所產生的影響作用,系統研究了韋伯在他的宗教社會學、政治社會學和經濟社會學中所展示的對法律的分析,討論了韋伯思想中法律與道德、宗教、經濟、政治及文化之間的關係,從而為讀者呈現了一幅關於韋伯法律思想的完整畫面,后以《法律與現代人的命運》為名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鄭戈教授精通英語、法語及德語等多種語言。他翻譯了眾多國外重要作品,其中包括富勒、狄驥、吉登斯等人的名作,一直被廣以引用。除此以外,鄭戈教授對拉丁文也有著相當的研究,其曾披露:“俺爹在俺6歲時就嘗試把他那三角貓的濫拉丁文傳授給俺。在與徐國棟先生在網路上進行爭論時,鄭戈教授以Maxim為網名,將其收集的部分拉丁法諺予以發表,影響廣泛。

主要著作


法律與現代人的命運:馬克斯。韋伯法律思想研究導論 / 2006-3-1 / 法律出版社
西方法律思想史 / 1999-09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重要譯作


法律的道德性富勒 / 2005年11月 / 商務印書館 /
第三條道路――社會民主主義的復興 安東尼。吉登斯(英) / 2000-01-01 / 北京大學出版社
公法與政治理論 洛克林 / 2003-06 / 商務印書館
憲政與權利:美國憲法的域外影響--憲政譯叢(美)亨金 / 1996-12-01 /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司法和國家權力的多種面孔 [美]達瑪什卡 / 2004-06-01 /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公法的變遷。法律與國家 (法)萊昂。狄驥 / 1999-06 / 春風文藝出版社(與冷靜共同翻譯)
憲政的哲學之維 (美)羅森鮑姆編 / 2001-12-1 /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現代性─紀登斯訪話錄 安東尼。季登斯/ 台灣聯經
第三條路 安東尼。季登斯/ 台灣聯經
法和經濟學導論 A.米切爾。波林斯基著/2009-12/法律出版社
法律的道德性 富勒/2010-02/台灣五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