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澄邁縣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
2徠016年9月18日,澄邁縣紀委對縣人民檢察院移送的澄邁縣農業科學研究所原所長黃彪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
經查,2008年上半年至2012年2月期間,黃彪利用其擔任澄邁縣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在澄邁縣良種繁育示範場職工宿舍樓工程招投標及撥付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澄邁縣紀委決定給予黃彪開除黨籍處分;由澄邁縣監察局報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黃彪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繼續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