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微尺
測微尺
測微尺分目鏡測微尺和物鏡測微尺(鏡台測微尺)。目鏡測微尺用來測量視野中的物體長度;物鏡測微尺是標準長度,用來標定目鏡測微尺。
是一塊圓形玻片,其中央刻有精確的刻度,通常是將5mm劃分為50格,實際每格等於100μm。刻度的大小隨著使用的目鏡和物鏡的放大倍數而改變,用前必須用物鏡測微尺來標定。
物鏡測微尺為一塊特製的載玻片,其中央有一小圓圈。圓圈內刻有分度,將長1mm的直線等分為100小格,每小格等於10μm。
取下接目鏡,旋下目鏡上的目透鏡,將目鏡測微尺放入接目鏡的中隔板上,使有刻度一面朝下,再旋上目透鏡,並裝入鏡筒內。
先用低倍鏡觀察,對準焦距,待看清物鏡測微尺的刻度后,轉動目鏡,使目鏡測微尺的刻度與物鏡測微尺的刻度相平行,並使兩尺的左邊第一條線相重合,再向右尋找兩尺的另外一條重合線。
記錄二條重合線間的目鏡測微尺的格數和物鏡測微尺的格數。
目鏡測微尺每格長度=兩個重疊刻度間物鏡測微尺格數×10/兩個重疊刻度間目鏡測微尺格數。
以同樣方法,分別在不同倍率的物鏡下測定測微尺上每格的實際長度。
如此測定后的目鏡測微尺的尺度,僅適用於測定時所用的顯微鏡的目鏡和物鏡的放大倍數,若更換物鏡,目鏡的放大倍數時,必須再進行校正標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