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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村

楚雄市子午鎮鹿宜村委會下轄村

李家村位於雲南省楚雄楚雄市蒼嶺鎮,屬於半山區。距離村委會0.00公里,距離鎮3.00公里,國土面積34.40平方公里,海拔1820.00米,年平均氣溫15.40℃,年降水量822.40毫米,適宜種植水稻等農作物。有耕地5759.00畝,其中人均耕地0.93畝;有林地16675.00畝。全村轄20個村民小組,有農戶1395戶,有鄉村人口5918人,其中農業人口5918人,勞動力4338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3456人。2012年全村經濟總收入3544.98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4256.00元。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

李家村隸屬於子午鎮鹿宜村委會,位於子午鎮北邊,距離子午鎮4.00公里,海拔1850.00米,年平均氣溫19.50℃,適合種植水稻、烤煙等農作物。全村耕地面積288.00畝,人均耕地1.88畝,林地1278.30畝,共有經濟林果地150.00畝。全村有38戶,共136人,其中農業人口總數為136人,勞動力90人。2012年全村經濟總收入127.1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066.10元,農民收入以糧、煙為主。

自然資源


李家村位於子午鎮北邊,距離子午鎮4.00公里,到鄉鎮道路為土路。全村耕地總面積288.00畝(其中:田135.00畝,地135.00畝),人均耕地面積1.88畝,主要種植水稻、烤煙作物。擁有林地1278.30畝,有水面12.00畝。

基礎設施


該村已實現水、電、路、電視、電話五通。全村共有38戶均通自來水,38戶通電,0戶通有線電視,擁有電視機農戶36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24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20戶。該村進村道路為土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土路面。全村共有8戶農戶建有沼氣池;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135.00畝。

農村經濟


2012年李家村農村經濟總收入127.10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80.40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72%;畜牧業收入17.10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16%;漁業收入0.30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0.3%;林業收入2.28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0.7%。外出勞務收入5.80萬元。農民人均總收入4772元,人均純收入5066.10元。
該村村民的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居住為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李家村已有2戶居住磚(鋼)混結構住房,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的農戶34戶。
2012年底擁有拖拉機34輛,摩托車29輛。

特色產業


李家村的主要產業為烤煙種植,主要銷售於市煙草公司,2012年烤煙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64.30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41%。

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38戶,鄉村人口136人,其中男性45人,女性45人。其中農業人口136人,勞動力90人。該村以漢族為主,其中彝族2人,到2012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82人,占人口總數的21%;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34人。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衛生院,距離村委會衛生所1.00公里,距離鎮衛生院6.50公里。

文化教育


李家村小學設在鹿宜村委會。李家村距離小學1.00公里,距離鎮中學4.00公里。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25人,其中小學生人數9人,中學生人數12人。

村務公開


財務管理制度

一、村委會、村民小組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健全帳簿,按規定設置科目。會計要按月結帳,編製報表,做到帳據、帳款、帳帳、帳實、帳物五相符。
二、現金與存款要公帳管理。出納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借出現金。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為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或提供貸款擔保
三、嚴格財務開支。建立“三審”財務管理制度,一審:堅持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內由村委會主任審批,500—5000元由黨支部書記(一肩挑的村,由一名副主任)審查后,再由主任審批。5000—10000元由支委會和村委會集體討論決定,1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討論通過。
四、二審:村委會成立理財小組,人員由一名村黨支部委員(村黨支部書記、主任)除外,一名村委會委員(村主任除外)和一名普通黨員及群眾公認的村民小組長組成,理財小組每半年對村委會財務審核一次。
五、三審:各村委會的財務應堅持鎮農經站審核的原則,接受鎮農經站每半年一次的財務審計,加強財務資金的監管控制,管好用活資金。
六、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生產性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付。
七、各種原始憑證,嚴格實行“三章制”,既有對方簽章、經手人簽章、批准人簽章,如果沒有,財務人員有權不予報銷。
八、村委會和各村民小組應建立嚴格的集體公共財物登記管理制度,每年清理一次,新增的要及時登記,借出的要及時收回。
九、村委會、村民小組必須每半年向村民公布財務情況。

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一、村民代表會議必須向村民負責,在村民會議閉會期間,由村委會辦理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村民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覺悟和參政、議政能力,堅持原則,熱愛集體,關心群眾,辦事公道。
三、村民代表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參加人員由村民代表、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村民小組長和本轄區內的上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上述參會人員都有參議權。
四、議事內容:
1、審議本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規劃落實情況;審議下一年度的發展計劃。
2、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如鄉統籌、村提留的收繳和使用;完成國家各項稅收的措施。
3、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和標準。
4、本村興辦各項公益事業需要村民負擔的事項。
5、本村集體經濟收入的使用情況。
6、本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重要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集體經濟項目承包的方案等。
五、議事原則:村民代表在議事過程中,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所議的內容及作出的決定不得與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

發展重點和困難


李家村存在:道路、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薄弱。
該村今後的主要是:增加核桃特色產業種植面積50畝,養殖業方面發展黑山羊500頭,想盡一切辦法增加農民收入,力爭在是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增加到3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