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大造林
萬里大造林
“萬里大造林、利國又利民”……這句國人極為耳熟的電視廣告用語,蠱惑了多少人把血汗錢投入他們並不熟悉的林業?2007年8月22日,當法律之網罩向綠色夢幻製造者--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總經理劉艷英等多名高管的時候,他們已經非法吸納了社會公眾資金13億元。
2004年1月,萬里大造林公司在內蒙古通遼市註冊,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此前,這家公司總部設在遼寧省,稱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萬里大造林公司聯合小品作者何慶魁和笑星高秀敏夫婦,號稱“用5年時間投入100億元,在長江以北14個省份造林1500萬畝”。公司在內蒙古以每畝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價格承包(租賃)土地種植幼苗,或直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林地,再以每畝林地266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給買受人。
截至2007年8月,萬里大造林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通過公開向購買人承諾林地8年後每畝林木蓄積量達到12立方米,10年達到15立方米等“高回報零風險”的手段,總計向社會銷售林地45萬多畝,非法吸納公眾資金13億元。
萬里大造林、利國又利民”……這句國人極為耳熟的電視廣告用語,蠱惑了多少人把血汗錢投入他們並不熟悉的林業?2007年8月22日,當法律之網罩向綠色夢幻製造者--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總經理劉艷英等多名高管的時候,他們已經非法吸納了社會公眾資金13億元。
一是不被社會名人和影視明星的“光環”暈了眼;
二要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即任何投資都有風險;
三要謹記“隔行不取利”的古訓,不熟悉的領域絕不盲目投資。
由於萬里大造林公司的行為脫離了植樹造林的範疇,內蒙古自治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控“其涉嫌非法集資”;內蒙古工商局認定“其經營行為按不同層級業務人員點位複式計酬屬於團隊計酬的傳銷行為”;內蒙古農牧業廳指控“其與嘎查、蘇木(鄉)鎮及農牧民直接簽訂土地(草原)承包(租賃)合同的方式取得土地(草原)使用權、並將草原變更為林業用地觸犯了《草原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內蒙古工商局還指控萬里大造林公司涉嫌廣告欺詐……2007年8月22日,公安機關依法對萬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總經理劉艷英等多名高管採取了強制措施。
萬里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萬元,8年後回報18萬元”等廣告宣傳,誘使大量投資人陷入集資陷阱。
57歲的梁先生說:“投進錢就長出錢了,我真的很動心。”梁先生是長春人,一天傍晚,他在家門口被萬里大造林公司的業務員“忽悠”:花2.6萬元買下10畝林地,8年後扣除買林地的費用凈賺16萬元。梁先生為之心動,被“忽悠”到一個會議室聽“項目說明會”。
“現在看來那是個‘洗腦’會。”梁先生說,業務員在會上反覆宣傳:客戶買下林地后,公司有專人管護,確保成活率100%;確保8年後林木蓄積量達到12立方米……這麼大的“金娃娃”誰不抱,梁先生掏出2.6萬元買了10畝。
田先生與梁先生不同,買了10畝林地,又在業務員“忽悠”下去了通遼市,見到了“長勢喜人”的林木。在萬里莊園董事長與客戶定期見面會上,陳相貴口若懸河地演講自己的發家史,吹噓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項目怎樣賺錢……在陳相貴的蠱惑下,田先生毫不猶豫地買了30畝,總共掏了10.4萬元。
他們沒想到,陳相貴與營銷隊伍是一個“金字塔”形的利益共同體。陳相貴坐在塔尖上獲大利,往下每個層級都有不同的利益。記者從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上看到,萬里大造林撫順分公司營銷部長李延昭2004年7月的銷售業績提成款是4.9萬多元,8月份是4.1萬多元,9月份是4.2萬多元;營銷部長呂光輝2004年7月份的銷售業績提成款是7.2萬元,8月份是3.3萬多元,9月份是3.7萬多元……林地買賣火的時候,公司在12個省區市設了99個分公司,賣林人與買林人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司法審計顯示,萬里大造林公司向業務員發放業績提成款達2億元。一個往沙地里撒錢的企業,巨額提成款從哪裡來?就得掏買林人的錢!
陳相貴們憑什麼把這麼多人哄得樂呵呵地把錢掏給他們?罩在陳相貴頭上的“光環”是人們上當的原因之一。陳相貴們利用了公眾對社會“名人”“明星”的信賴心理。陳相貴深知企業公眾形象的重要,萬里大造林孕育之初,他就扯上了小品作者何慶魁和笑星高秀敏,利用何慶魁在公眾心中的老實相和笑星高秀敏的直爽個性,博得東北三省父老鄉親的好感。他還“收買”個別知名的電視節目主持人為其搖旗吶喊……2006年至2007年7月31日,萬里大造林向全國405家媒體投入了5000萬元,做有償新聞或廣告宣傳。
利用“名人”與“明星”得花錢,畢竟是間接效應,如果把自己包裝成“名人”或“明星”呢?從未演過戲的陳相貴鑽進電視劇《劉老根2》扮演了一個絕對正面的角色——鄉黨委書記馬明。之後,初嘗“明星”甜頭的陳相貴,乾脆與利益夥伴們投資搞起了電視劇《聖水湖畔》,並在劇中演了“陳書記”。作為正面人物,“馬書記”“陳書記”成了他的一張“名片”,走到哪裡人們都對他高看一眼。
當然,僅憑“明星”臉是不夠的,陳相貴還要給自己罩上“榮譽”光環。司法審計發現:2004年12月12日,萬里大造林電匯中國改革人物評選活動組委會人民幣25萬元,同年,陳相貴被評為“中國改革十大新聞人物”;2005年10月,萬里大造林電匯北京禮儀之邦文化傳播中心人民幣15萬元,同年,陳相貴被評為“中國最具影響力企業家”;2006年5月17日,萬里大造林電匯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營銷策劃專家委員會人民幣10萬元,同年,陳相貴獲得“感動中國十大策劃創新人物”獎;2006年9月28日,陳相貴按照中國農村十大致富帶頭人活動組委會指定的賬號電匯人民幣16萬元,同年,陳相貴獲得“中國農村十大致富帶頭人”稱號……
有這麼多“名人”和“明星”捧著,有這麼多“光環”罩著,投資人哪能不被迷惑?司法審計初步結果顯示,在3年多時間裡,有29987人投資萬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然而,不論陳相貴怎樣“包裝”,愛錢的本性難移。誰妨礙他斂財、誰侵佔其財物,陳相貴下起手來又狠又辣。為了對付上述兩種人,陳相貴在公司設了個法務部,網羅了一批有劣跡的人做打手。
萬里大造林有個董事長助理叫王德印,摸清陳相貴的斂財術以後,辭職在媒體上披露了一些公司內幕。陳相貴與王德印談判:給你80萬元,你別再披露了。他們擬訂了一個“私了”協議,王德印在協議上籤了字,轉身即被陳相貴指控“敲詐勒索”,2005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72歲的老中醫焦振生,以25萬多元買了100畝林地,並加入了萬里大造林的銷售隊伍,還當上了秦皇島分公司南戴河銷售部長。鑽進去方知上當,便鬧騰著退地。不給退就通過媒體揭露公司的坑人黑幕。一番鬧騰,陳相貴不僅答應退錢,還要多補20萬元。2006年5月9日,焦振生剛接過20萬元補償款就被公司法務部以“敲詐勒索”移送報案,至今仍在羈押中。
陳相貴生性多疑,只要哪位主管被他懷疑掏其錢袋子,公司法務部便私設公堂、審訊辦案,審訊筆錄上還按著手印。公司辦公室唐主任被懷疑了,公司法務部便在工作人員任寶柱身上突破。2006年7月25日,任寶柱被帶到萬里莊園湖西的樓里,5名打手讓其交代問題,不承認就拳打腳踢,跪拖布把……
據初步了解,陳相貴通過公司法務部在3年多時間裡,已經將多個斷他“財路”和掏他錢袋的人送進了監獄。
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若冰認為,萬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廣大參與投資者至少應該吸取三大教訓:一是不被社會名人和影視明星的“光環”暈了眼;二要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即任何投資都有風險;三要謹記“隔行不取利”的古訓,不熟悉的領域絕不盲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