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新秀

華坪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

龐新秀,女,漢族,1978年2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98年10月參加工作擔任古城區束河街道辦事處科級副主任。早年在交通運輸部門工作,曾任古城區交通局副局長,古城區交通運輸局總支書記、副局長。其後,龐新秀先後擔任古城區金安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古城區金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麗江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等職。

2021年7月,龐新秀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個人履歷


歷任古城區束河街道辦事處科技副主任,古城區交通局副局長,古城區交通運輸局總支書記、副局長,古城區金安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古城區金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麗江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等職。
2017.01—2021.07,任華坪縣人民政府縣長。
曾任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23日,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發布15名市管幹部任前公示。其中,龐新秀擬提名為華坪縣人民政府縣長候選人。
2021年1月19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公告稱,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龐新秀辭去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個人事件


2021年1月19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公告稱,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龐新秀辭去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因龐新秀的人大代表資格終止是因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責令辭職。
2021年7月,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麗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龐新秀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1年7月,雲南省華坪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龐新秀(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麗江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麗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龐新秀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