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變蒸
小兒變蒸
小徠兒變蒸,又稱“變蒸”,俗稱“燒長”或“生長熱”,是古代醫家用來解釋嬰幼兒生長發育規律的一種學說。該學說首見於西晉·王叔和的《脈經·平小兒雜病證第九》,曰:“小兒是其日數應變蒸之時,身熱脈亂,汗不出,不欲食,食輒吐見者,脈亂無苦也”。隋唐以降,眾多醫家對該學說多有闡發,內容不斷補充,其說益繁,然亦存在相關爭端。變者,變其情智,發其聰明,主要是指精神發育;蒸者,蒸其血脈,長其百骸,主要指形體發育。2歲以內的小兒,由於生長發育的旺盛,其血脈、筋骨、臟腑、氣血、神志等各個方面都在不斷地變異,蒸蒸日上,每隔一定的時間就有一定的變化,並且還可表現出一些癥狀,如發熱、煩吵、出汗等等,但無病態,是小兒精神、形體階段性生長發育的一種生理現象。變者生五臟,蒸者養六腑,變者上氣,蒸者體熱,小兒需得變一變、蒸一蒸,方能長一長。臨床上可據其癥狀,辨證治療,亦有醫家不主張治療者。
● 關於變蒸的大小,歷來觀點並不完全一致,《顱囟經》認為三十日一變,六十日一蒸。《諸病源候論·變蒸候》則認為三十二日為一變,六十四日為一蒸。後世醫家多崇尚《諸病源候論·變蒸候》的觀點,認為小兒初生之後,每三十二日一變,每六十四日一蒸,經過十變五蒸(即三百二十日)之後,再經過三次大蒸(即六十四日後為第一次大蒸,又六十四日後為第二次大蒸,又一百二十八日後為第三次大蒸,共二百五十六日),這樣十變五小蒸、三大蒸全部完畢(共五百七十六日),小兒的臟腑氣血、筋骨百骸方才生長齊備。
● 三十二天一變生腎志;六十四天二變一蒸生膀胱;九十六天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天四變二蒸生小腸;一百六十五天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天六變三蒸生膽;二百二十四天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天八變四蒸生大腸;二百八十八天九變生脾;三百二十天十變五蒸生胃。又厥陰經為臟,少手陽三焦為腑。此一臟一腑不變不蒸。故《小兒葯證直訣·變蒸》謂:“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生志。六十四日再變,生膀胱。其發耳與尻冷。腎與膀胱俱主於水,水數一,故先變。生之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小腸。其發汗出而微涼。心為火,火數二。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膽。其發目不開而赤。肝主木,木數三。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大腸。其髮膚熱而汗或不汗。肺屬金,金屬四。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胃。其發不食,腸痛而吐乳。此後乃齒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
● 後世醫家就小兒變蒸的內容多有論述,但觀點多一致,經過變蒸后,聲音、笑貌、舉止、靈敏皆進一步。正如《幼科鐵鏡》云:“變者,變生五臟,蒸者,蒸養六腑,長血氣而生精神益智慧也。”
● 臨床多見發熱,可微熱,可大熱,心煩、夜啼、汗出、煩渴、嘔吐、脈數而亂、口角起皰等癥狀。
● 張景岳認為:每經一變一蒸,情態即異。輕則發熱微汗,重則壯熱,脈亂而數或汗或吐或煩或啼煩渴。輕者五天可痊癒,重則七天可痊癒。其表現與傷寒相似。其治法,輕者,微表之;實熱者,微利之。
● 《證治準繩》認為:變蒸則耳冷、尻冷,上唇發泡,狀如泡珠。若身熱,耳熱,尻亦熱,乃為他病,可作別治。
● 薛立齋認為:輕則體熱,虛驚怕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則寒熱脈亂,腹痛,啼叫,不能乳食,食則即吐,五日可愈。
● 如果嬰兒不熱、不驚,略無癥狀而暗變者,是胎氣壯實之故,萬全、龔信和玉鑾等醫家均持此論。
● 現代醫者有論其如同感冒者,亦有論其為輕度佝僂病者。
● 古代醫家提出變蒸過程中可以出現輕重不同的癥候,輕者不必用藥,只要靜卧即可,重者可以治療,但不可“深治太過”。
● 東晉葛洪,在《肘後方》中謂:“小兒變蒸以三十二日一變,宜用古方紫丸、黑散下其熱”。后《小兒衛生總微論方》發展了此法。
● 《證治準繩·幼科》載有:柴胡湯治變蒸心煩,啼叫不已。當歸散治變蒸有寒無熱。調氣散治變蒸嘔吐不乳,多啼,欲出驚悸。平和飲子治嬰兒變蒸,於3日後,3日進一服,可免百病。
● 小兒變蒸之說,自西晉王叔和以後才有提及。有的醫家持批評態度。如張介賓認為:既生之後,凡長養之機,則如月如苗,一息不客有間。百骸齊到,自當時異而日不同,怎會有一變生腎,二變生膀胱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又如小兒病與不病,不因外感,必以內傷,未聞有無因而病者。如保護得當,自生至長毫無疾病者不少,雖有暗變之說,亦不能信然“。陳飛霞也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此等固執之言,不可為訓”。
● 後者《幼幼集成·變蒸辯》云:“予臨症四十餘載,從未見一兒依期作熱而變者。有自生至長,未嘗一熱者,有生下十朝半月而常多作熱者,豈變蒸之謂乎?”並告誡“后賢毋執以為實,而以正病作變蒸,遷延時日,誤事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