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醫

壯醫

壯族作為祖國南疆一個人口眾多的土著民族,是我國最早種植水稻和最先培植棉花的民族之一,高山畜牧業也較為發達。與這種物質生產活動相應的是,壯醫藥的逐步形成和發展。從柳州、桂林、南寧等處發掘的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的遺物中,壯族先民們所使用的工具先後有砍砸器。刮削器、尖狀器、石片、骨器、骨針以及陶器等,並有捕獲生物及用火的遺跡。這些原始工具中,就有可供醫療用的砭石、陶針、骨針。原始時代穴居野處,由能取火進而製作陶器,漁獵熟食,有利於人體各器官特別是大腦的發育,並減少了胃腸病的發生。

簡介


在生產活動中,由採集食物進而識別百葯,並製造了簡單的醫療工具。隨著壯族地區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壯醫藥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並有所發展。

壯族醫藥的形成和發展


《黃帝內經素問·異法方宜論》謂:“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盛處也,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fu,故其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故九針者,亦從南方來”。這是漢族中醫經典著作關於針刺療法來源的直接記載。誠然,這裡的“南方”不一定特指壯族地區,但應當包括壯族地區。對現存的壯醫陶針的考證說明,其針型與《內經》中的九針之首(chan)最為相似,二者又與砭石最為相近。“九針”已是金屬醫療工具,按人類歷史發展的規律,於石器時代與銅器時代之間,曾有一段燦爛的陶器文化,陶針當是陶器時代的產物。

陶針的使用至少在戰國之前就相當流行


可知在漢族中醫“九針”形成齊備之前,由於壯族地區的地理環境、人民體質和地方病、多發病的防治需要,壯族先民已經知道在砭石的基礎上,敲擊陶片,使之比砭石更鋒利,有目的地進行針刺治療。陶針在壯族地區的使用,至少在戰國之前就相當流行。

壯族先民是最早創用針刺療法的民族之一


1985年10月,考古工作者在廣西武鳴縣馬頭鄉(壯族聚居地區)西周末年古墓中,出土了兩枚青銅淺刺針(其中一枚出土時已殘斷)。針體通長2.7厘米,針柄長2.2厘米,寬0.6厘米,厚0.1厘米,呈扁的長方形。針身短小,長僅0.5厘米,直徑僅0.1厘米,鋒銳利。經考證認為是二枚淺刺用的醫療用針。其鋒微細,與古人對“微針”描述是一致的。廣西“微針”是迄今為止在我國範圍內唯一見諸報道的、年代最早的“微針”。它為研究壯醫的歷史提供了可靠的實物依據。事實說明:壯族先民是最早創用針刺療法的民族之一。

廣泛應用氣功導引引舞療疾的防治方法


對壯族聚居的左、右江地區的古代大型岩壁畫-花山岩壁畫的考察表明:先秦時期壯族先民已經廣泛應用氣功導引、引舞療疾的防治方法。在寧明縣的一處面積約6千平方米的岩壁畫上,繪製了1370多個人像。這些人像正面的多為兩手上舉,肘部彎曲成90°~110°。半蹲狀,兩膝關節亦彎成 90°~110°。側身的人像多排列成行,兩腿向後彎曲,兩手向上伸張。可以說,不管是正面還是側面圖,都是一種典型的舞蹈動作或功夫動作形象,且似有首領示教。人們對於這些舞蹈動作間接表現的社會生活內容,當然可以作出種種猜測和分析,但決不能忽視它的直接效果——卻病強身,特別是對腰、膝、肩、肘關節肌閃的鍛煉,是顯然而且肯定的,岩畫所用的赭紅色顏料經鑒定主要為氧化鐵。專家們已經有比較充分的證據,證明花山岩壁畫基本上是戰國時期的作品。此外,在壯族地區出土的銅鼓飾紋上,也有大量的舞蹈氣功的圖案。

其他處於萌芽和草創階段醫藥知識


先秦時期壯醫除了針刺療疾、舞蹈導引、按矯治病方法外,對藥物也已有所認識,並積累了一些臨床知識。如知道用蒿蘇(即紫蘇)煮螺蚌以解毒去腥;佩帶某些草木母根以防病治病;某些草藥內服可以減輕疲勞;某些植物有大毒不可內服,等等。但總的來說,這時的壯醫藥還處於萌芽和草創階段。
壯醫藥於先秦時期開始草創萌芽,經過漢魏六朝的發展,約略於唐宋之際,已大抵形成了草藥內服、外洗、熏蒸、敷貼、佩葯、骨刮、角療、灸法、挑針、金針等10多種內涵的壯醫多層次結構,並逐步具有理論的雛型。

對常見和多發的瘴毒蠱痧等病症逐步認識


《後漢書·馬援傳》載:“出征交趾,土多瘴氣”。“軍吏經瘴疫死者十四五”。可見嶺南瘴氣為害之烈。宋·周去非《嶺外代答》不僅較為詳細地記述了瘴疾的壯醫治療方法,而且指出了瘴的病因病機:“蓋天氣鬱蒸,陽多宣洩,冬不閉藏,草木水泉皆稟惡氣,人生其間,日受其毒,元氣不固,發為瘴疾”,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稱:兩江(按:指左、右江)水土尤惡,一歲無時無瘴:春曰青草瘴;夏曰黃梅瘴;六七月曰新禾瘴;八九月曰黃茅瘴。土人以黃茅瘴為尤毒”。兩江流域是壯族聚居的地方。這些記載雖然不是直接出自壯醫之手,但作者是在廣西為官多年,對當地風土人情有所了解的人物,因而其內容是具有參考價值的。所稱“土人”,當是指民間壯醫。可知這時的壯醫,已經知道按發病季節對瘴疾進行分類,並從實踐中得知,發作於8、9月的黃茅瘴,病情最重。這和壯族地區民諺:“青草黃茅瘴,不死成和尚”的說法也是一致的。對於蠱毒、痧症、癭瘤等病症,民間壯醫分類也甚詳。一些方誌雜說有壯婦蓄蠱放蠱說,這當然是誣衊之詞,但從另一個角度考慮,也反證了壯族民間對蠱毒的病因和解毒治療方法,有較多的認識。

我國醫史上第一張實繪的人體解剖圖


北宋慶曆年間,在壯族聚居的廣西宜州,曾經發生了一次壯族農民起義。統治者以誘捕的方法,捕獲了區希范、蒙乾等義軍首領56人,全部殺害,並命宜州推官吳簡及一些醫人,對屍體進行解剖,繪下《區希范五臟圖》。這是有記載的我國醫史上第一張實繪的人體解剖圖。在解剖的過程中,還從醫學角度進行了一些觀察:如“蒙干多病嗽,則肺膽俱黑;區全少得目疾,肝有白點”等。這次解剖事件,雖然是以鎮壓農民起義為背景,說明北宋王朝的極端殘忍,但在我國醫史上還是有一定地位的。它發生在壯族地區,除了說明統治階級有意在少數民族地區肆施淫威、隨意殺戮之外,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壯族民間對於屍體解剖或多或少是能接受的。如果象中世紀的歐洲宗教對屍體解剖的絕對禁止那樣,統治階級即使捕獲義軍首領,也不會便在當地逐一解剖。

對解剖及生理病理的認識


聯繫到壯族民間有拾骨遷葬(二次葬)的習俗,如《寧明縣誌》記載:該縣壯族“於殯葬三五載后,挖開墳墓,仔細拾出枯骨,俗稱‘拾金’,把拾出的枯骨抹拭乾凈,再用香火薰干,然後按一定的規則納於一瓦壇中,……”更能說明壯族民間對人體解剖是有一定認識的。民間老壯醫們大都能用壯語說出人體各部骨骼的名稱,對氣血及五臟六腑都有壯語的叫法,亦可佐證這一結論。對人體生理病理及病因病機的認識也有所進步。大約自宋代以後,壯醫已引進陰陽的概念,作為說理工具解釋人體生理病理現象及疾病的病因病機。並逐步形成天地人“三所同步”以及“三道”、“兩路”、“毒虛致病”理論,從而使壯醫藥臨床診療水平得以進一步發展和提高。

土司制度對壯醫藥發展的影響


廣西地區的土司制度,淵源於秦漢的土官土吏,開始於唐宋羈縻制度,全盛於明代,沒落於清代,消亡於民國時期,延續了一千多年。這個相當漫長的歷史階段,也正是廣西民族醫藥特別是壯醫藥的形成和發展時期。廣西各少數民族大多未能形成本民族的規範化文字,然而民族醫藥特別是壯醫藥居然能夠通過口授心傳和部分漢文資料得以流傳下來,這不能不認為是與土司制度有一定的關係的,其積極作用的一面不應抹煞。

官方和民間有一定數量的專職醫藥人員

首先,在土司制度下,官方設有醫藥機構,官方和民間有一定數量的專職醫藥人員。地方志對此有明確的記載。如土司管轄的慶遠府、思恩縣、天河縣、武緣縣、永淳縣、南寧府等(均為壯族聚居地方),均設有醫學署。據不完全統計,明代嘉靖十年,廣西壯族聚居的40多個州府縣土司均設有醫學署。而且這些醫學署的醫宮“本為土人”,即由當地少數民族擔任,這對於壯醫藥的發展,當然是一個促進的因素。事實上,在土司家屬中,亦有直接從事醫藥工作的人。據有關史料記載,宋代羈廣源州壯族首領儂智高的母親阿儂,就是一位醫術頗精的女壯醫,擅長骨傷科。儂智高起兵反宋,兵敗於大理,阿儂還把壯醫醫術傳播到雲南。廣西忻城縣莫氏土司家庭中,也出現了專職醫生。如清道光年間,在忻城縣土司衙署(現仍保存完好)西側曾建起一棟“大夫第”,莫氏土司第十九代孫莫述經(號軟明)就是大夫第里的專職醫生,主管土司衙署大小官員及其眷屬的保健事務,同時也兼理一些民間疾患。莫述經的診室、藥房設在“大夫第”頭堂,診室在左,藥房在右,專用本地的民族葯和中藥防病治病。土司的親屬亦從事醫療工作,說明在土司制度下壯醫藥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

壯醫藥是受到社會重視的

其次,對名醫、神醫、藥王的崇拜和紀念,反映在土司制度下,壯醫藥是受到社會重視的。如《寧明州志》載:“醫靈廟在東門外附近城腳”;《邕寧縣誌》謂:“藥王廟在北門大街,東嶽廟左側”;《柳州縣誌》稱“藥王廟,在西門內”,等等。清代以前,壯族地區基本上沒有西醫,中醫也為數不多,這些被立廟紀念的神醫藥王,儘管多數沒有標出姓名,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民間名醫,因為他們的高明醫術和高尚醫德而受到群眾的敬仰。忻城土司衙署附近現仍保存有一座“三界廟”,據民間傳說三界就是壯族的一位神醫,他得仙人傳授異術和法寶,專門為窮苦村民診療疾病,藥到病除,起死回生,名氣很大,得以立廟享受百姓香火。三界廟能修到土司衙門旁邊,亦可以從側面反映這位神醫在土官土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土司對民族醫藥採取的一些褒獎措施,對於民族醫藥的發展,應當說也是有一定促進作用。廣西慶遠協左營三司把總(土官名)李某贈給名醫譚靖修的一塊牌匾,大書“妙手婆心”四字;一些民間壯醫因醫術高明,德高望重而被作為地方名人入選地方志,如《融縣誌》:“路順德,古鼎村人,殫精醫學,著有《治蠱新方》一冊”;《象縣誌》:“蕈德本,同庚村人……善治跌打損傷”;《三江縣誌》:“侯第福,寨壯鄉佳林村……表脈理,用草藥”,等等。正是由於壯醫藥在土司制度下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視,一些特殊的診療方法和驗方秘方得以初步總結和逐步提高,如壯醫淺刺療法、斑麻救法、青蒿絞汁內服治瘴等,早在宋代文獻中就有記載;南宋醫書分類中,還出現了《嶺南方》一類(專門列嶺南少數民族醫書)。清代《柳城具志》指出:當地患病者服藥,不盡限於仲景叔和,間有用一二味草藥奇驗者。其他針灸之術,以婦人尤為擅長”。著名的壯醫藥線點灸療法,其主要傳人就是清末民初的柳江女壯醫楷蕈氏。一些壯族地區如靖西、忻城、貴縣、隆林等還自發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民族葯市,促進了壯醫藥的學術交流和發展。

當然也有消極的影響

土司制度對民族醫藥的發展當然也有消極的影響。由於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這就從經濟基礎上影響了壯醫藥的進一步發展。土司制度下的狹隘、保守封閉狀態和思想意識,對壯醫藥的發展也是一種不可忽視的消極因素。此外,壯醫藥還常常被披上迷信的外衣,正如《嶺表紀蠻》指出的:“蠻人以草藥治跌打損傷及癰疽瘡毒外科一些雜症,每有奇效,然亦以迷信出之”,作者還記載了一次目睹的壯醫治療:“予嘗見一患癰者,延僮老治疾。其人至,病家以雄雞、毫銀、水、米諸事陳於堂,術者先取銀納入袋中,脫草履於地,取水念咒,噴患處,操刀割之,膿血迸流,而病者毫無痛苦。膿盡,敷以葯即愈”。這種巫醫結合的治病方式,不能不認為是與土司制度下的相對封閉落後分不開的。資料表明,壯醫藥於先秦時期已草創萌芽,經過歷代的不斷實踐和總結,大約在唐、宋時已基本形成本民族醫藥的體系。它在歷史上曾經作為主要的防治手段,為壯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健康作出了重要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