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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國

瀋陽市司法局律師周明國

周明國,男,1972年9月18日出生,滿族。職業為律師。遼寧省律師協會,遼寧申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熱愛本職工作,以法律為準繩,主張公平正義,積極服務於社會。本人秉承:律師應為三心,即責任心、社會良心及正義之心。

工作經歷


周明國律師
周明國律師
2004-2005年,在瀋陽晚報工作。
2005-2015年,先後在瀋陽晚報及遼寧申源律師事務所工作。
2011-2015年,瀋陽市司法局律師。
2015-2019年,遼寧省律師協會,遼寧申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主要作品


作品一

瀋陽拒絕嚴重失信者
瀋陽晚報訊(記者 周明國)
周明國與原外交部長李肇星(左)
周明國與原外交部長李肇星(左)
“對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實行重點監管,採取信用公示、警告、取消市場准入及其他行政處罰方式進 行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瀋陽的徵信系統建設工作已初現端倪,11月3日,記者從瀋陽市徵信系統建設項目論證會上獲悉,未來三至五年,瀋陽將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業為基礎、政策及法規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社會信用意識將明顯增強,企業、個人的誠信度明顯提高,形成全社會的信用獎懲機制,全力打造“誠信瀋陽”。
個人和企業的徵信系統建立以後,分散在金融、工商、稅務、財政、質監、勞動保障、房產、公用事業、海關等部門的信用信息將整合到一個系統之中。對“誠信企業”、“誠信個人”,建立保護和激勵機制;對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實行重點監管,採取信用公示、警告、取消市場准入及其他行政處罰方式進行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從經濟發展條件看,瀋陽人均 G DP收入情況已經達到了建立信用服務市場體系的標準。
據了解,《瀋陽市徵信管理暫行辦法》將作為瀋陽徵信工作的政策保障,已經於2003年納入瀋陽的立法計劃,經過近兩年的研究論證,已趨成熟。前期基礎工作已基本完成。

作品二

瀋陽91歲老人情系海嘯災區捐款81000元
瀋陽晚報訊(記者 周明國)
周明國律師
周明國律師
“81000元我攢了快7年,把這筆錢捐給印度洋海嘯災區,是我的一點心意。災區人民正遭受著災難,他們太 不幸了,我比他們幸福多了,不缺吃不缺穿,也有住的地方。”1月10日,瀋陽市瀋河區紅十字會來了一位特殊的捐款市民,已經91歲高齡了,說出上述一番話。
周明國律師
周明國律師
關爺爺91歲,共有4個兒子和4個女兒,大部分兒女已經退休,生活條件都很一般。在關英漢13歲那年,父親便離開了人世,幼小的他與母親相依為命,飽嘗了人世間的酸甜苦辣。從那時起,他就深深地感受到,災難與不幸對一個人的打擊是多麼的巨大,也是從那時起,他學會了救困濟貧。1975年從瀋河區八院退休,之前是一名醫生。關爺爺每月的退休金是908元,其中,每月要拿出一少部分作為生活費用,其餘的都存起來攢著。當日上午10時30分,在二兒子和老兒媳的攙扶下,91歲的關英漢老人來到了瀋河區紅十字會。關爺爺的聽力和視力減退的很厲害,別人說話,他基本聽不見,但是身板卻很硬朗。關爺爺的老兒媳孫女士告訴記者:“1月8 日那天,我把印尼海嘯地震的事兒告訴了爸爸,當他得知情況后,毅然決定,要把多年來的全部積蓄都拿出來,全部捐獻給災區。”這時,關爺爺從布袋中將一摞摞百元鈔票取出,放在了辦公桌上。工作人員清點后確認,捐款總數正好是81000元整。
個人捐款數額創瀋陽之最。瀋河區紅十字會的韓會長告訴記者,關英漢老人給海嘯災區捐助的81000元,是為止,沈城市民個人捐助款項數額最多的。在他捐款之前,瀋河區紅十字會已經收到各界捐款近20萬元,個人捐款數額最多的為2萬元。
據介紹,這位僅僅靠退休金生活的9旬老人,在1991年至1998年期間,已經向我國國內的部分災區和紅十字會等部門捐款數次,累計數額48600元。算上這次為海嘯災區捐助的81000元,老人在14年的時間裡,一共捐款接近13萬元。粗茶淡飯節衣縮食
周明國律師
周明國律師
在瀋河區一經街關爺爺家裡,記者在老人30多平方米的單間里,沒有找到一件現代化家用電器,房間里是水泥地面,一件舊得發黑的立櫃還是在舊社會給地主幹活時掙來的,自己住的單人床也有近50年的歷史,房間里沒有電視機,沒有電話,老爺爺連一塊手錶都捨不得買。“我們只要提出給他買衣服,爸爸 馬上會說,‘把買衣服的錢給我就行了,衣服我不要’ 。逢年過節或是爸爸過生日,兒女們也都給他錢,這讓老人非常高興。然後,他就把這些錢再積攢起來,最後,‘命令’我們存到他的存摺上。”孫女士說,幾年了,他們的老爸爸從來沒有買過一件新衣服,他穿的衣服都是兒孫們穿過的。
“爸爸仍然自己居住,每日的飯菜都由我來做。老人每天將自己吃菜的標準嚴格控制在1塊5毛錢,超出標準就不高興,最愛吃的菜是白菜燉豆腐,而且每頓都吃素菜。”孫女士對記者說,平時,兒女們也經常給他錢,就怕他省吃儉用,把身體搞壞了,可是老人總把錢偷偷攢起來,湊足一定的數量后,就再“命令”子女把錢存到銀行里,春夏秋冬,年復一年。
關爺爺的二兒子說,“起初對爸爸的做法,我們也不理解,但後來我們明白了,爸爸從小就不容易,知道生活在痛苦中的人們最需要關懷。”

作品三

各界人士異口同聲:沈城所有“點車”都應取消
記者 周明國
周明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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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瀋陽北站的“點車”被取消,商場、超市、醫院門前的“點車”是否也應取消,成了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11 月24日,本報記者採訪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專家,各界人士從不同角度闡明自己的觀點,認為所有“點車”都應該取消。
社科院研究員: “點車”是壟斷
他說,計程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個公交車站都有多輛公交車進出,部分“點車”卻擁有特權,這公平嗎?公共交通,就應該體現公平和公正,不然“公共”二字從何談起呢?“‘點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中,談不上是競爭的手段。”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志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一個城市歷史發展的過程來看,“點車”應該是一個城市剛剛發展時的產物,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相應落伍的東西就應該被淘汰了。
張志強還認為,“點車”還給其他計程車增加了運營的成本。例如,非“點車”將乘客拉到“點車”位置后,只能空車返回,拉乘客的權利遭到了人為的剝奪,這種情況如何體現交通的公平與公正?
代表、委員:“點車”屬不正當競爭
周明國律師
周明國律師
瀋陽市政協常委王可夫、瀋陽市人大代錶王貴虹認為,競爭,就應該是規範的競爭,應該是公開、公平和公 正的。瀋陽一些公共場所的“點車”,是人為形成的一種不正當競爭,對瀋陽整個公共交通行業的健康發展起不到任何的積極作用。
他們說,瀋陽已進入全國十個最具經濟活力城市的行列,這充分說明,瀋陽在各個方面的發展已經得到了世人的認可,而我們的“點車”則與經濟活力城市的發展不相匹配。
法律專家:超市無權定“點車”
遼寧大學法學院王英明說,從民法角度講,超市等對廣場地段只享有使用權,而所有權永遠歸國家所有。因而,商家們沒有權利規定公共場所計程車的去留,這些規定應該由政府的交通部門決定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