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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君
湖南省隆回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
陳立君,男,漢族,1962年7月生,隆回縣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大學邵陽分校機械製造專業畢業,大專文化,2016年9月起任中共隆回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2021年1月,陳立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979.09--1982.07 湖大邵陽分校機械製造專業學習;
1982.07--1985.04 隆回縣食雜果品公司辦公室秘書;
1985.04--1986.09 隆回縣供銷社辦公室副主任;
1986.09--1989.12 隆回縣長鄄鄉副鄉長;
1989.12--1990.12 共青團隆回縣委副書記;
1990.12--1992.10 隆回縣輕紡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1992.10--1994.05 隆回縣小沙江區委副書記;
其間:1993.09--1994.07 湖南省委黨校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4.05--1995.06 隆回縣小沙江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5.06--1997.02 隆回縣政府辦正科級幹部;
1997.02--1997.11 隆回縣經委主任、黨委副書記;
1997.11--2001.12 隆回縣政府縣長助理、經委主任;
2001.12--2003.02 隆回縣經濟發展局黨委書記、局長、鄉鎮(民營)企業局局長;
2003.02--2004.12 隆回縣桃洪鎮黨委書記;
2004.12--2009.05 隆回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09.05--2011.06 中共隆回縣委常委;
2011.06--2016.08 中共隆回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2016.08--2016.09中共隆回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縣委政法委書記;
2016.09-- 2021.01中共隆回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經邵陽市委批准,邵陽市紀委監委對隆回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陳立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立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邵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邵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邵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