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春

原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茂春 1919生,中國共產黨黨員,成都市原中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黨委委員。

個人簡介


姓名:李茂春
性別:男
生辰: 1919/06
忌日: 2006/09/21
國籍:中國
宗教:無
職業:離休,紅軍時期參加革命

個人履歷


李茂春同志於1936年12月參加山西抗日犧牲救國同盟會(簡稱“犧盟會”)至1939年12月,先後在山西靜樂縣戰地動員會第二分會宣傳部、靜樂縣“犧盟會”分會、臨縣“犧盟會”中心區干訓班、秋林二戰區任幹事,協助員、學員、特派員;1940年1月至1942年10月,先後在山西臨縣四專署建設科、方山縣建設科任科員、科長;1942年11月至1944年4月,先後在山西晉西師範幹部學校、晉綏黨校學習;1944年5月至1945年12月,先後在山西晉綏實驗學校、隨軍工作團、清、太、徐三縣干訓班任教導主任、隊長;1946年1月至1949年2月,先後在呂梁行署、隰縣司法科任科員、副科長兼審判員;1949年3月至同年10月,在山西臨汾晉綏黨校學習;1949年11月至同年12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下入川工作團四梯隊二大隊任民運幹事;1950年1月至1952年11月,先後在四川眉山專署、縣政府、眉山縣人民法院任主任、秘書、院長;1952年12月至1954年9月,先後在四川省人民法院茂縣分院、四川藏族自治區人民法院任院長、副院長;1954年10月至1956年1月,在中央政法幹校第三期培訓班學習;1956年2月至同年9月,在四川阿壩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黨組成員;1956年10月至1957年7月,在重慶四川政法幹校任教務主任、黨委委員;1957年8月至1972年12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黨組成員(其間、1967年至1972年在成都市公、檢、法“軍管會”學習班學習);1973年1月至同年5月,在成都市城管辦任副主任;1973年6月至1985年12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黨委委員、顧問。李茂春同志曾當選過成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成都市政協第七屆委員會法制組副組長和第八屆委員會法制組成員。李茂春同志於1985年12月,經四川省委批准享受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