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教育局

興平市教育局

興平市教育局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咸陽市教育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的政府部門。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咸陽市教育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策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三)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中小學德育教育,指導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幼兒教育,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及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規範辦學行為。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加強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指導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教學設備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負責成人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六)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工作,編製下達教育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與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入計劃;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實施家庭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七)主管全市民辦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民辦教育學校辦學許可、宏觀管理和督導評估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八)負責教育宣傳工作和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穩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系統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人才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承擔職稱評定工作;統籌規劃全市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證發放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規範和標準,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承擔國家、省、市重大教育科研項目。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均衡協調發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
(十四)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全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
張立志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資金規劃
黨委書記
史朝陽
負責教育局黨委工作,兼管黨辦,紀檢、監察、教育工會、安全工作
常務副局長
馮少萌
協助局長負責日常工作,分管秘書、招辦、電教、危改工作
副局長
李參頓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教師進修、勤工儉學工作
何建輝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學前教育、高中教育、教育科研、電大工作
劉長青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義務教育、印刷廠工作,主抓雙高雙普工作
紀委書記
張 為
負責紀檢、監察、信訪、維穩和教育行風工作
工會主席
馬小兵
負責教育工會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蘇寶蓮
負責教育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