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結構

據房屋主要承重構件的建築材料劃分類別

房屋建築結構是指根據房屋的梁、柱、牆等主要承重構件的建築材料劃分類別。房屋結構設計的目的是要保證所建造的結構安全適用,能夠在規定的年限內滿足各種預期功能的要求,並且經濟合理

分類


建築結構有六種類別:
1、框架結構:框架結構的自建房的優點是:抗震8級、抗風13級,得房率比傳統多50%,集成化的住宅,10個月120平方可建好直接入住。省時省力。框架結構的梁、柱構件易於標準化、定型化,便於採用裝配整體式結構,以縮短施工工期;採用現澆混凝土框架時,結構的整體性、剛度較好,設計處理好也能達到較好的抗震效果,而且可以把梁或柱澆注成各種需要的截面形狀。
2、鋼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如鋼鐵廠房、大型體育場等。
3、鋼、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鋼筋混凝土建造。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樑柱採用鋼製構架,一部分樑柱採用鋼筋混凝土構架建造。
4、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包括薄殼結構,大模板現澆結構及使用滑升模板等先進施工方法施工的鋼筋混凝土建造的。
5、混合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如一幢房屋的梁是鋼筋混凝土製成,以磚牆為承重牆,或者梁是木材製造,柱是鋼筋混凝土建造的。用預製鋼筋混凝土小梁薄板摟混合二等,其他的為混合一等。
6、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屋架、磚牆、木柱建造。房屋兩側(指一排或一幢下同)山牆和前沿橫牆厚度為一磚以上的磚木一等;房屋兩側山牆為一磚以上,前沿橫牆厚度為半磚、板壁、假牆或其他單牆,廂房山牆厚度為一磚,廂房前沿牆和正房前沿牆不足一磚的為磚木二等;房屋兩側山牆以木架承重,用半磚牆或其他假牆填充,或者以磚牆、木屋架、瓦屋面、竹桁條組成的為磚木三等。
7、其他結構:凡不屬於上述結構的房屋建築結構均歸入此類。

結構功能


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使用條件下,結構應能承受可能出現的各種載荷作用和變形而不發生破壞;在偶然事件發生后,結構仍能保持必要的整體穩定性。
2、適用性。結構應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3、耐久性。在正常維護的條件下,結構應能在預計使用的年限內滿足各項功能要求,例如,房屋不因為混凝土的老化,腐蝕或鋼筋的鏽蝕等而影響結構的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