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或現場執法記錄儀。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於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於公安幹警在各種環境中執法使用。
同時可進行4G無線視頻傳輸的智能執法記錄儀的應用場景更加廣泛,普遍應用於公檢法領域、各種室內外檢測場所等需要實時溝通的場景。
執法記錄儀又稱現場執法影像記錄儀/警用執法記錄儀/現場執法記錄儀/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儀。
通過提供有效的現場影像資料,供案件指揮、偵破和檢察機關取證。具有體積小,便於攜帶,待機時間長等功能。
適用場景
物業保安、會議記錄、交通執法、鐵路巡查、糾紛記錄、質檢檢查、城管執法、電力檢查。
執法記錄儀
錄像:具備錄像功能,可拍攝視頻,是執法儀的核心功能。視頻解析度不低於704X576或720X480,幀數不低於25幀/秒,解析度不低於320線。
拍照:支持單拍、連拍。
錄音:音頻錄製。
紅外夜視:開啟夜視功能后,有效拍攝距離不低於3m,並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徵,具有紅外補光功能的設備,紅外補光範圍在3m處應覆蓋攝錄畫面70%以上面積。
數字變焦:可放大視頻、拍照,最高16倍。
廣角拍攝:最高可達170°廣角。
圖文回放:以時間、格式等方式瀏覽和回放存儲的視頻、音頻、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北斗/GPS定位:可接收衛星數據並提供定位信息,部分4G型號執法儀,還具備行動軌跡查詢功能。
對講機:可利用執法儀,完成實時通話,部分儀器還具備集群對講功能。
激光定位:執法儀自帶激光射線,可輔助拍攝視頻或照片。
執法記錄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