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平

安徽省公證處主任

馬平,男,1960年出生於江蘇省常州市,1983年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1988年取得律師資格,2001年法學研究生畢業,一級公證員。現任安徽省公證處主任、黨支部書記,司法部中國公證員協會西部講師團成員、安徽省公證員協會副會長、安徽省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副總幹事,合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調解員。

主要事迹


有十餘篇專業論文和理論研討文章在國家和省級刊物上發表,並有多篇論文在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統優秀調研文章評比、安徽公證論壇、堅持科學發展觀學術研討會和中國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學術交流會中獲特等、一、二等和特別獎。主要代表作有《市場經濟運行中的過濾器》、《對我省公證改革問題的幾點思考》、《公證如何在市場經濟中發揮功能作用》、《進一步加強科技立法之我見》、《淺談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若干問題》和《改制后的公證處應如何謀求發展》等。
自1998年主持省公證處工作以來,在隊伍業務建設、內部管理和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等方面做了大量積極有益的工作,積累了較豐富的領導管理和辦證經驗。牽頭制定了省公證處體制改革方案和一系列配套措施,帶領全體公證員銳意改革、開拓進取,取得了顯著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軟硬體建設躍上新台階。省公證處先後獲得了“部級文明公證處”、“國家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文明行業活動先進單位”、“人民滿意的公證處”、“文明單位”、“先進黨支部”和“青年文明號”等稱號。個人連續五年獲得“優秀公務員”稱號,先後被評為“全國優秀公證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