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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智

陝西省洛南縣委副書記、縣長

劉明智,男,任陝西洛南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6年3月,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前任陝西洛南縣委副書記、縣長。

人物事件


記過處分

2014年10月18日,國家文物局通報了陝西商洛市洛南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城隍廟遭擅自遷移、拆除案。陝西省商洛市監察局對在拆除洛南縣城隍廟事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洛南縣縣長劉明智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違紀被查

2015年5月7日,據陝西商洛市紀檢監察網消息,商洛市洛南縣委副書記、縣長劉明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5月28日,據最高人民檢查院網站消息,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商洛市洛南縣縣長劉明智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開除黨籍

2016年3月經商洛市委批准,商洛市紀委對商洛市委委員、洛南縣委原副書記、洛南縣人民政府縣長劉明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明智在任洛南縣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利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2016年6月鎮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洛南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劉明智受賄罪一案,依法判處劉明智受賄罪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商洛市紀委常委會議、商洛市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明智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涉案款物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